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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包括哪些(行政诉讼参照规章的含义)

admin7天前993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行政诉讼参照规章的含义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的区别

1、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的主要区别在于处理的对象和程序不同。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行政行为不服时,向行政机关及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一种行政救济方式。

3、而司法复议则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一种司法救济方式。

4、虽然对象和程序不同,但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都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5、在遇到行政行为或仲裁裁决不当的情况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来寻求救济,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为什么行政诉讼改变复议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后行政诉讼被告为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刑事诉讼的区别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四、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裁定什么

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一般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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