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强迫交易罪要哪些证据材料和强买强卖罪与强迫交易的区别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强迫交易罪判刑后强签的交易合同有效吗
强迫交易罪判刑后,之前强签的交易合同是有效的,但被强迫的人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合同。r《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r(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r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r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强制交易罪判决标准
强制他人买卖和暴力手段威胁手段者,情节严重者判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留,并罚款处理,所以强制交易罪判决标准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留
强迫交易罪最新案例
强迫交易案
——手术中威胁恐吓患者进行加价行为
基本案情
2015年9月23日,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后改名为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在逃犯罪嫌疑人游某某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该医院成立后,通过多渠道的广告形式,吸引患者上门求诊。
被告人张某某在该医院任医务科长,负责处理医疗纠纷;被告人杨某某在该医院任外科手术医生;被告人蒋某某在该医院任治疗室护士。
被害人杨某学到该医院就诊,被欺诈接收费用较高的手术套餐,共花费医药费22889.46元。术后,被害人杨某学感染便投诉至有关部门。被告人张某某出面安抚被害人并开展协调工作。经深圳市医师协会认定,涉事医师在为患者杨某学提供给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过度医疗和医疗欺诈行为。
被害人陈某超到该医院就诊,被威胁、强迫接受高额手术。术后,被害人陈某超进行了相关护理。后因受害人报警,跟医院协商减免费用,被害人最终只缴纳828元。
被害人黄某到该医院就诊。手术医生在为被害人黄某手术进行一半时,趁被害人麻药退去之际,要求被害人增加多项手术,被害人被迫接受,共花费医药费35588.78元。因为该医院有些医生是没有执业医师证,有一些医生做的手术会记在被告人杨某某的账上,本次手术并非被告人杨某某所做,但实际记在被告人杨某某名下。
典型意义
本案是深圳市出现的民营医院通过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术中加价等医疗欺诈行为,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新型犯罪案件。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成立后,通过多渠道的广告形式,吸引患者上门求诊。在患者求诊的过程中,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各岗位人员分工明确,形成体系,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医疗欺诈,把“无病”变成“有病”,“小病”变成“大病”,威胁恐吓患者,强迫患者接受过度医疗,达到收取高额医疗费的目的,并称作“开发病人”。术后,护士在为患者术后护理的过程中,安抚患者,继续推高护理费用。本案明确了此类案件的强迫交易模式,在审判实践中,对正确区分医疗欺诈等一般违法行为与强迫交易犯罪行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强买强卖罪与强迫交易的区别
1强买强卖罪与强迫交易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有着本质上的区别。2强买强卖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强制他人出售物品或者购买物品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和人身安全权。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3强迫交易则是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政府或者市场因素强制个人或企业进行某些商业行为,如突然上涨的成本、紧缩的市场等,如果拒绝进行这种交易,将会导致严重后果。这种情形下的强迫交易是合法的,但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公平合理性原则。4因此,强买强卖罪与强迫交易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违法的行为,后者是在特定情况下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行为。
强迫交易与寻衅滋事的竞合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如下所述:
1、主观故意不同。两者主观方面虽然均表现为故意,但强迫交易罪中行为人是通过强迫交易或服务活动达到获取非法利益之目的,其犯罪故意具有明显的获利性;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带着一种破坏公共秩序心理,蔑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逞强争胜,寻求刺激的目的。
2、实施手段不同。强迫交易罪对公私财物的占有是间接的、有偿的,需要通过一定的交易活动,即需要较小的财产付出或提供服务;而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则是当场直接的、无偿的强行拿取或索要财物,其不需要进行交易活动。
3、犯罪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犯罪行为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之财物,事先没有特定的目标;而强迫交易犯罪行为的对象则是与行为人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商品交易和服务活动的当事人以及这种交易或服务活动。
强迫交易罪是什么意思
强迫交易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