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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需不需要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股东出资需不需要使用个人账户转账)

admin3个月前429

股东出资需要使用个人账户,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可使用货币出资或者用实物、知识产权等用货币估值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出资缴纳期限是二十年的时间。

一、

股东出资需不需要使用个人账户

  股东出资必须要本人账户,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是股东的名字。按照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股东出资缴纳期限是多久

  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的章程来确定的,因此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规定股东的缴纳出资期限,依照一般的习惯,出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十年,到达二十年的,也可以通过修改章程的方式延长出资期限,但是恶意延长出资期限的除外。

三、

股东出资责任是什么

  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全额缴纳给公司,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补缴;非货币出资差额补足责任,也就是说,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补足差额;违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公司发起人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出资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对于未付货币出资或价值不足的非货币出资,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和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连带支付或补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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