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程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再婚程序,指的是之前有过婚姻关系的男女,离婚后想要再次进入婚姻关系的一种情况。那么男女复婚需要经过哪些手续呢?下面,123律师网123律师网将在下面给大家详细解答。
1.再婚程序是什么?
申请再婚的程序与申请结婚的程序类似,具体如下:
(一)申请;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所需证件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和消灭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再婚和结婚一样,必须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申报单。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5)再婚登记证。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二、再婚的条件是什么?
再婚是指离婚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要求恢复关系,则意味着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或者离婚原因已经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建立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双方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按法定程序结婚、离婚的;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除上述三个条件外,《民法典》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再婚登记设置任何附加条件。
根据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再婚程序是什么了。同时,男女双方在办理再婚手续时,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