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借款担保人期限为多久合理(连带责任担保人有期限吗)

admin3个月前714

很多朋友对于借款担保人期限为多久合理和连带责任担保人有期限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连带责任担保人有期限吗
  2. 借条有效期多少年
  3. 民间贷款,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三年了还需要负责任吗
  4. 借贷双方擅自变更借款期限,担保人是否仍按原协议履行责任
  5. 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是什么意思
  6. 保函有效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7. 信用社担保人的期限

连带责任担保人有期限吗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双方约定;但保证期间在债权届满前到期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2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

借条有效期多少年

有朋友问我,借条多长时间失效?

我告诉他,借条本身是不失效的,也就是说无论经过多久,借条本身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那朋友为什么会问借条失效呢?因为他听说法律上有诉讼时效失效这一说法。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义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即诉讼时效就从还款到期日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一、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呢?这要区分不同情形:

(一)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

(二)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

1、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当事人后来协商一致确定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则从履行期限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要求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债权人催告债务人还款,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3、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债权人已经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但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之前债权人是否已约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虽未约定还款日期,若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是否就不能起诉?不是的!债权人仍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还款。但是如果债务人提出借条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那么法院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就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债务人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则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二)借条上的还款日已超过3年,中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说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民间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还款协议,重新做一个约定,达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债权人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民间贷款,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三年了还需要负责任吗

民间贷款,一般都是高利贷款在2一3%借贷款,找有实力和身份人,为贷款人签字担保,如果时间长了过了担保期三年,那就不需要负担保责任。

借贷双方擅自变更借款期限,担保人是否仍按原协议履行责任

律师大刘说法: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限仍以原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履行期限作了变动,如果没有经过保证人同意,那么保证期间以原合同为准。

那保证期间如何起算呢?

对于一般保证。

如果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例如约定保证责任直至本息还清为止,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期间能否超过两年?

我国担保法允许当事人在保证期间上意思自治,且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原则,2005年,最高院对天津高院回复,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间超过两年,应当认定约定有效。

但主债务诉讼时效完成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可以行使主债务诉讼时效完成的抗辩权。

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是什么意思

主债务履行期限是什么概念

主债务履行期限是相对于保证合同的履行期限来说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保函有效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保函的有效期即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人只对在保函有效期间内发生的违约事件并且在保函有效期间内提出索赔的情况承担保证责任。保函的有效期间一般都长于所担保的合同的履行期。

面对不同的保函,其有效期的方式也不尽相同,比如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

信用社担保人的期限

银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规定

(一)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把保证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

(四)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五)保证期间为不变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信用社一般采用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般约定为到期后两年内,假如未约定的,可以参照以下:《担保法》第25条: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zs.12364.com/flzs/b8918c335c2ce5fe.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