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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具体认定标准包括(如何认定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admin3个月前534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事实劳动关系的具体认定标准包括,以及如何认定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包工头直接雇佣工人的,两者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2.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可是开庭对方没到庭,劳动仲裁判我无法认定事实,该怎么办
  3. 如何认定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4. 从公司离职未办离职手续是否仍有劳动关系,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包工头直接雇佣工人的,两者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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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下结论:

“包工头”个人雇佣工人的话,包工头与被雇佣的劳动者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一、分析

目前国内的工程建设中,存在众多的“包工头“、“包工队现象”””,尤其是在建筑行业这种现象尤为普遍存在,承包方或发包方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没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包工头”,由“包工头”雇请工人进行施工的现象。因“包工头”现象的普遍存在,用工过程中往往会导致以下纠纷:

1.被雇佣的工人天然地认为其是为发包方或承包方提供服务的,被雇佣的工人认为其与发包方或承包方存在劳动关系。

2.被雇佣的工人也可能认为其与“包工头”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只有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才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包工头”,作为自然人,肯定是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因此,“包工头”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也就不是劳动关系了,应该属于劳务关系。

二、“包工头”现象下工伤认定与工伤保险责任分配

在此,需要特别说下在“包工头”情况下的因工负伤问题,即工伤认定问题。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如果严格按照这个前提来认定工伤的话,那么“包工头”现象下劳动者的权利就无法获得强有力的保证,用工单位也可以完全逃避自己的责任。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高法与人社保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如用工单位将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由用人单位承担保险工伤责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项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以上是我的回答,欢迎批评指正,谢谢!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可是开庭对方没到庭,劳动仲裁判我无法认定事实,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被申请方不到庭,完全可以按缺席裁决。

就算被申请方,从申请劳动仲裁开始就不理睬,仲裁委可以把仲裁受理告知刊登在媒体上,一个月视为送达,视为送达期限到,被申请方不到庭,仲裁委完全可以缺席裁决,裁决后被申请方不理睬,无法送达裁决书,仲裁委可以在媒体刊登裁决结果,裁决结果在媒体刊登一个月视为送达,被申请方,从视为送达之日起,有十五天上诉期,超过十五天被申请方不上诉,申请人到仲裁委要仲裁回执,然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能在申请执行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线索最好。

整个过程大概这样,很多详细需要到仲裁委了解,申请强制前最好到法院了解对方是否上诉

就你所说仲裁委判你无法认定事实,可能你提供的证据不充足所致。仲裁重视证据,提交仲裁前,必须先收集充足证据再申请仲裁。

如何认定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其实这个非常好区别。下面说说我的认识。

第一,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是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依法为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劳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义务,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就属于劳务关系。

用人单位聘请的退休人员,虽然是全日制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是由于已经办理退休,年龄已经超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终止劳动关系的年龄限制,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劳动报酬外,不再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等必须强制履行的法律义务。这类关系只能叫劳务关系。

第三,主要的区别点。

一是劳动年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的年龄,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也就是说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是法定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年龄。超过法定的劳动年龄的属于劳务关系。

二是合同名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经当地劳动部门备案的,是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

三是签订劳动协议的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最短是一年,劳务协议是一年一签。

四是法律保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金。劳务关系到期后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务关系,不用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的年龄。合同名称、劳动期限、合同解除等方面进行区别。

从公司离职未办离职手续是否仍有劳动关系,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你在公司工作没办离职手续,你还是登于是公司的正式职工。如果你是身体不好,领导批准代病休养吗,正长享受上班职工的待遇,如果不是正规公司吗,那是另一回事。如果出现了什么问题,你也是有成担一个正式职工的任务,如果身体一敬应向到了家庭的经济损了吗,除外。你记言没办理离职手续,你的名词不较离职。据体情况吗我们也不了解。你自己是最清楚的人了吧。有什么问题,你自己,好好的,想想,怎吗办吧。如果你自己不明白的事,你就找找你的之吉的,亲戚朋友们,咨询一下吧。了解好了,你自己做决定吧。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文章分享结束,事实劳动关系的具体认定标准包括和如何认定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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