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都有哪些人可以以劳务出资买房的一些知识点,和什么是以劳务出资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股份有限公司能否以劳务出资
- 我国合伙企业法是否允许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 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吗
- 有多少人是老家大房子空着不住,却出钱在外租着小房子务工
- 劳务可以作为公司出资形式吗
- 什么是以劳务出资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能否以劳务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能否以劳务出资
不可以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我国合伙企业法是否允许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题主所指的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称为普通合伙企业。
这类普通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是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企业合伙人有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但需要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可以以劳务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吗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有多少人是老家大房子空着不住,却出钱在外租着小房子务工
这个现象在中华大地太普遍了,尤.其在老少边穷地区的破产企业职工家庭和广大的农村地区,几乎家家都是这种状态:当地挣不到钱,只有举家外出打工。打工的地方又买不起房,攒到钱了就回老家建房(买房),现暂时空在那,到老了做不动时,回来好有个安身之处。现为了攒钱,在外地谋生却租着老破小的房子因陋就简过日子。
唉!谁不会享受舒适安逸的生活?若当地的工作收入能让人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还有谁会背井离乡?说实话,这都是生活所迫。
我自己家也是这样,2010年买的商品房,由于全家都在外地打工,房子装修好后就常年空着锁在那,只有每年春节一家三口才回来住几天,春节后又奔赴外地谋生了。我们那好多住宅小区平时没几家居住,晚上都是漆黑一片,到春节人气才更旺些。
l全國这样空着的房子,真不知有多少。
劳务可以作为公司出资形式吗
在公司的投资中可以有劳务出资方式,但是这种劳务必须属于智力劳动不能属于体力劳动,至于合伙企业是与公司不同性质的企业,公司承担财产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承担财产的无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可以称股东,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只能称合伙人,至于公司投资中的劳务投资必须通过股东协商认定或经过评估可以折成现金数额的股份,属于无形资产投资
什么是以劳务出资
劳务出资是股东以智力和体力之劳务方式抵充出资。
1、股东出资方式之一,一般仅限于无限责任股东。
2、对公司提供经验或技术上的劳务抵作出资的,须为公司业务所需要,并经全体股东同意,进行估价,记载于公司章程中,作为以后计算损益分配及退还出资的根据。
3、股东虽可以劳务抵作出资,在股东与公司的内部关系上不负金钱出资义务,但在公司外部关系上仍应就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能否以劳务出资
【如何实现“劳务出资”?】
在公司运营中,物力资本(如货币、实物、财产性权利等)的价值有专门的评估规则进行价值确认,但人力资本(如劳务等)的评估则相对比较困难,且无法形成统一的规则予以价值判断。
但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千金易得,一才难求”,人力资本不因其难以估值便失去其自应有的价值。
我国《公司法》现仍不承认人力资本作为合法的出资形式,然法律总是滞后的,实践中常常会有公司以劳务作为出资形式的需求出现。
那实操中对此该如何处理?
1、现行公司法采用认缴制,股份按各股东、投资人之间的约定比例进行安排,而以劳务出资的股东可在缴纳期限前暂不以货币形式缴纳出资。但该做法存在特定情形下构成出资不实或未缴足出资股东承担补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2、公司法虽禁止劳务出资,但合伙企业法允许。因此以劳务出资的股东可与投资人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后再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出资拟设立或收购的公司。这样便可以持股合伙企业的方式达成劳务出资公司的最终目的。
3、公司可以与出资人作出约定,先核定劳务出资的价值总额,后由公司每月以薪酬或服务费的形式向劳务出资人发放,当达到出资总额后,劳务出资人便以其收到的薪酬或服务费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这样也可达成劳务出资的最终目的。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