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的离婚率很高,很多人离婚后都会选择再婚。但是,再婚人的继承权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的。《民法典》的规定非常明确。当事人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另一个孩子再婚后有继承权吗?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关于再婚后另一个孩子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请和123律师一起看看
一、再婚后对方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形成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称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1.如果中国离婚公民在中国申请再婚,如果其之前的婚姻关系是根据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在外国解除的,其离婚证(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得到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
裁定被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决予以承认,但必须由他居住的国家外交部或外交部,的授权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再婚,必须出示离婚证。
如果之前的婚姻是根据当地法律通过外国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前配偶的国籍证明。如果前配偶是中国,公民,其离婚证(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得到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和承认。
被裁定认可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前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经过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但必须经过本国公证处公证,经过本国在外交部或外交部,的授权机构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直接由本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三、民法典关于遗产的分配原则
(1)在正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享有同等份额的继承权。也就是说,每个继承人在赡养被继承人的义务和各自的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应大致平均分配遗产。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平等分配遗产。
(1)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已经为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获得更多的积分。
(3)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不履行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割或少分割。
但是,虽然继承人有能力、有条件赡养,愿意履行赡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的收入来源,所以明确表示不需要继承人提供收入来源和服务;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继承人扶养,继承人愿意扶养的情形。但是,因为继承人本身就是一个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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