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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协议效力是什么样(以前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有效吗?)

admin3个月前583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夫妻离婚财产协议效力是什么样的一些知识点,和民法典实施后,以前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有效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协议离婚后诉讼时效三年是什么意思
  2. 双方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再去领离婚证,这样离婚协议有效嘛
  3. 离婚时夫妻间小产权房赠送协议书有效吗
  4. 民法典对离婚协议书的影响?
  5. 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撕毁协议,请问还具有法律效力么
  6. 民法典实施后,以前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有效吗?
  7. 律师调解离婚协议书合法吗?

协议离婚后诉讼时效三年是什么意思

离婚时一方隐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至次日起计算。离婚后要求确认夫妻七分割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等,因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双方签好了离婚协议书再去领离婚证,这样离婚协议有效嘛

夫妻双方到司法所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只能算是离婚后的善后事宜和责任协议,不能作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法律凭证,所以,还需要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孩子的抚养和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等达成的协议,它是离婚的前置条件之。离婚证是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证件(文书),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它只是即将离婚的夫妻在是否终结婚姻在法律上的效力达成的协议,相当于一个合同,只能约束双方,而对其他人不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还可容易撕毁。而离婚证就不同,一旦盖章则产生法律效力,预示着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结束,要想再恢复合法夫妻关系,必须要重新办理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并不能说明双方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必要文件,没有离婚协议书不可能协议离婚,如果离婚了民政局会给双方离婚证的,所以离婚后一定要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离婚时夫妻间小产权房赠送协议书有效吗

离婚时,夫妻间小产权房赠送协议书是否有效,区别对待。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强迫和侵犯他人利益的情况,就有效;否则,无效。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对离婚协议书的影响?

今生的一次回眸是前一世不知多少次擦肩而过换来的

《民法典》草案为避免夫妻一时冲动的离婚,设定了的两个三十日的“缓冲期”,以供夫妻双方舒缓情绪、犹豫思考,再作出理性的决定。可谓温情脉脉、人性化十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时并不当时就发给离婚证,而会有两个“三十日”的缓冲:

第一个“三十日”,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在这期间,婚姻登记机关是收一下离婚登记申请材料,不会发给离婚证。值得肯定的是,第一个“三十日”是强制性规定,任你当事人怎样,更改不了,想提前都不行。这“三十日”期间内,对于离婚申请的当事人来说,可以生气、可以思考、也可以返悔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二个“三十日”,是在第一个“三十日”期满后的三十日内。经过第一个“三十日”的深思熟虑,申请离婚的当事人觉得婚姻真的无法继续维持,可在第二个“三十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经过第二个“三十日”,双方并未去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法律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经历过两个“三十日”的缓冲,应该可以大大减少了冲动型离婚的几率,促进当事双方理性面对婚姻,也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作用。如此人性化的规定现在只是在《民法典》草案中,但愿正式颁布的《民法典》中该规定依然还在。

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撕毁协议,请问还具有法律效力么

《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果一方反悔,且有充分理由,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讼诉。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进行审理。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实施后,以前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有效吗?

第一,《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二,【法不溯及既往】,通常新法对过去的行为不能溯及既往去适用;

第三,离婚协议,不是双方签字就生效的,需要双方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将离婚协议备案方可生效;

第四,如果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达成,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受欺诈、胁迫方可以请求撤销。

律师调解离婚协议书合法吗?

你好,一般情况下不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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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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