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批准离婚诉讼的主要条件是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作出了相关规定。在下面,123律师编辑会给你一个离婚诉讼条件的详细描述。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a)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未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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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还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的婚姻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使同居变得困难。
(三)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未能治愈的,或者明知对方婚前患有精神疾病而结婚的,或者夫妻一方在生活中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未能治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