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离婚协议书放弃探视权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离婚协议书放弃探视权以及冷暴力离婚后可以拒绝探视权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女方要是自愿放弃探视权合法吗
- 女方要是自愿放弃探视权会合法吗
- 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效吗
- 离婚判决书没有写明孩子的探视权可以看孩子吗
- 协议离婚放弃探望权有效吗
- 离婚协议书写放弃探视孩子有效吗
- 离婚协议书中可以写男方放弃探视权吗
- 冷暴力离婚后可以拒绝探视权
女方要是自愿放弃探视权合法吗
一、女方要是自愿放弃探视权合法吗?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探视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也应遵循这个规律,本着互利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视权提出请求,而在离婚后发生探视权纠纷的,可以“探视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诉讼。二、探视权诉讼费和律师费是多少?起诉探视权律师费用是怎样的?1、你可依据你们的合同而约定。2、一般起诉的案件受理费,可由败诉方承担。3、对于律师费,一般由委托的相对人承担。4、如需帮助,你可直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长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并不能一概而论探视是必须的。相比较而言,孩子成长所需要的物质生活需要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是一种义务,而没有将探望权规定为义务。作为权利规定的后果,权利人可以对权利作出处分,也就是可以选择探望,也可以选择不探望;可以选择探望的方式、时间、频率等。法律将探视权规定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协助义务。这一规定一层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有权利主体必有义务主体。二是这个义务内容是“协助”,并不是探望权的全部,协助义务是一个相对较软的义务,不会给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增加负担。探视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女方要是自愿放弃探视权会合法吗
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探视权在性质上属于离婚父母专一方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属孩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直接源于父母对子女的亲权,任何人不能无故进行剥夺。即便是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自愿放弃探视权的条文,这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效吗
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效吗婚姻法规定,放弃探视权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不符合道德理论,因此不适用当事双方签字生效的原则,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法院也不会予以确认,夫妻一方不履行的,应当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判决。一、放弃探望权的约定无效1、离婚协议书关于放弃探视权的约定是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效力,该承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对方放弃探望权是对某种身份关系作出的一种承诺和约定,这种承诺牵涉到人身身份关系的处理,不同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其他普通类型合同,不能适用合同法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签字即生效的原则。(二)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自愿放弃对孩子探望权的约定违背了婚姻法的规定也违背了最基本的人之常情,是无效的,法院也会不予确认。女方也不能因此承诺而剥夺你对孩子的探望权。2、你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阻止父母一方探望孩子违背了人之常情。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3、但是如果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但是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权的行使。附相关法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第二十六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综上所述,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效吗,法律规定,对于不符合常理,有悖于社会公德的约定,一律视为无效,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但是,如果父母探视对于孩子的成长不利,有权提出终止探望。
离婚判决书没有写明孩子的探视权可以看孩子吗
你好。不管判决书有没有写明孩子探视权利,都有权利去探望孩子。除非是你自己放弃这种权利。你可以去看望孩子,没有人能阻止你。
协议离婚放弃探望权有效吗
法律分析: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即使是协议约定放弃探视权,也是无效条款,所以放弃探望权的协议条款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写放弃探视孩子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写放弃探视孩子,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放弃探视权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抚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离婚协议书中可以写男方放弃探视权吗
可以写,探视是权利,权利可以放弃。抚养是义务不能放弃。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冷暴力离婚后可以拒绝探视权
不可以,探视权不容许被剥夺,离婚后,失去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并且按月支付抚养费。离婚是夫妻之间的事情。孩子是无辜的,不能因为大人之间的问题就影响了孩子获得探视的机会。孩子有依法享受探视的权利。这也是为了维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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