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把妻儿卖掉犯法吗(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否有效)

admin3个月前402

其实把妻儿卖掉犯法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否有效,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把妻儿卖掉犯法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否有效

根据我自己卖房买房的经历: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论房子的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都不能单方面过户卖房。房产局在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非常谨慎,必须夫妻两人共同到场签字,拍照,少一个人都不能办理过户。如果夫妻一方在出售房子的时候,有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并且离婚协议上对该房屋产权的分割无异议,房产局才可以凭有效的离婚证,离婚协议,给你办理房产过户。所以,现在夫妻一方不管你产权人是共有还是单独某一方,你都卖不掉房子。像电视剧里那种瞒着其中一方私自拿房产证去卖房子或者抵押的都是胡说八道,现实中根本就没有任何人,部门,单位敢这样做,因为手续不全,就意味着风险和法律上不承认。

离婚后判给儿子的房子,儿子可以独自买卖吗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买的这套动迁房,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与你签房屋买卖协议的那个人(儿子)的后妈的,签协议的那个人(儿子)的父母离婚时同意将房子赠与给儿子,但之后未通过赠与方式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从上可以看出,儿子的父母离婚时虽答应将该房子赠与给儿子,但事实上赠与行为未完成,儿子未取得该房子的所有权,故儿子不具有卖房签约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儿子的后妈愿意代替儿子履行协议的,你的买房交易可完成,否则是不能实现买房目的的。

老公的父母把钱都给了女儿我应该怎么办

老公的父母把钱都给了女儿,你怎么办?仔细看了你介绍的情况,总的来说你就是想当啃老族,想不劳而获的人,另外在你心目中,老公父母的钱不应该给女儿,应该全部给你们用才是应该的。

父母的钱,他们有权利处置,想给谁用,就给谁用,谁对他们关心体贴,钱就多给谁用,儿女都是一样的,况且很多儿媳妇又想用钱??,但是又不愿意尽孝,似乎用钱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婆媳关系还紧张,而女婿就不同了,女婿一般与岳父岳母关系融洽,因为女婿大度一些,凡事不会斤斤计较,现在的人又不是傻子,当然分得清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说难听一些,养个狗狗都是会懂感情的,会摇一摇尾巴,会表示亲热,但是有些儿媳妇用了公婆的钱,还不喜欢公婆,甚至还有可能怨恨公婆,遇到了这种儿媳妇,谁愿意把钱给她用?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

就像你说起这个味道,心里已经对公公婆婆,姐姐,甚至姐姐几岁的女儿都有意见,足见你是个小心眼,很计较得失的人,你应该好好想想父母已经把儿子养大了,父母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了,至于钱,想给谁用就给谁用,他们的钱不属于你,你别去想不属于你的东西,一个人光去想不属于你自己的东西,我觉得你挺没有明堂的,有本事自己去挣,老想别人的钱,你晚上睡得着觉吗?

再说你俩的房子恐怕也是老公的父母买的,如果是这样,你该知足了,那你老公的父母将钱给女儿用一点,与你有关系吗?有本事靠自己才是本事,还有脸上头条问怎么办?

你父母给你什么了?你这么想钱,那你怎么不去找自己的父母要钱呢?别老想父母的钱,应该抱着平常心,父母身体健康,有多余的钱,愿意给你,那是他们的心意,父母经济条件不好,不愿意给你,愿意给女儿,那是他们的权利,你无权干涉……

承包方跑了,自家地里的树是可以自行处理还是要等承包方自己卖掉的话是不是犯法呢

你好,我是三农人芳菲,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个人的观点是。

参考承包合同来处理比较妥当

出现这样的问题,首先要遵照当初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如果合同里明确了出现类似情况时,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处理地里的作物。那么就可以自行把地收回同时可以把地里作物自行处理掉。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但合同里没有明确该问题,那就不能私自处理,否则回头人家来找茬儿咱就有口难辨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靠法律来处理

如果合同里不够明确,最好的途径就是寻求法律的帮助。虽然寻求法律援助处理有些繁琐,但无疑是最安全有效的办法。

农户出租土地一定要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合同

由这个问题可见,农村人自家土地承包给他人时,一定要与对方签订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合同里要明确双方享有权益及发生哪些事情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同时也会对土地里的作物处理明确清楚。如果长期出租土地,最好找比较专业的人士帮出一份规范的土地租赁合同,以防自己写不全影响双方的合法权益。

真实案例

农村人土地出租要特别注意,一定要与对方签订租赁合同。2018年芳菲的父母就出现了这个问题,父母有8亩地于2015年租给邻村一个认识父亲的人栽三七,因父亲在邻村从教的时候与他多有往来关系较好。所以对方来说要租地的时候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租给对方5年,中间很多事项也没有书面合同就给对方栽三七了。到2017年春季的时候对方因为三七市场不好,把地里三七处理了一部分后就和父亲口头说,他不种三七要回去另寻门路地还给我家,地里还有大概一亩的三七他也不要了。2018年修高速路占到我家地,因地里有些三七就有了青苗补偿给到我家。结果补偿款都还没发下来家里就接到法院的传票,我家莫名其妙就被对方告了。对方告我家独吞青苗补偿费,因为中间发生的事情都没有合同或者相关的证明,最后法院把青苗补偿款判给对方了。

总结

由这个真实的例子可见合同的重要性。土地租赁期出现任何问题需要解决是,合同是最重要的依据。所以承包方跑了土地能不能拿回来?地里的作物能不能卖?卖了会不会犯法?这些问题都取决于土地承包给对方时签订的那一纸合同。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仅为个人观点,不妥之处欢迎评论区留言批评指正。谢谢!

女方把她家给她陪嫁的房子卖掉,给她父母买房子,合情合理吗

女方把陪嫁的房子卖掉,给父母又买了一套房子,合情合理吗?很合情合理了。

你实际在问,嫁妆是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没有决定权?

嫁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个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在《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个人财产,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女方的嫁妆”应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陪嫁房产,婚姻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陪嫁的房产是婚前所买,写了女方的名字,应该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女儿卖掉给父母买房,合情合理。实际上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产权属于男方,应该是一样的道理。

照我国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女方把陪嫁的房子卖掉,给父母又买了一套新的,这是女儿孝敬父母的表现,是很好的做法,作为丈夫是应该支持的,你可能会担心房产将来属于谁?我想你的媳妇心里有数,这个没有必要担心,你们夫妻关系好,是妻子的也是你的。

总之,无论从法律上或民间习惯来说,女方陪嫁的房产,都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女方有权处置它,也合乎情理,作为丈夫,还是支持吧。

丈夫去世后,卖房需要孩子的签字吗

房产证如果是你的名字,就不用你的儿子签字,如果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就必须有你儿子的签字,因为你儿子有继承父亲房产的权利。

在朋友圈卖成人用品违法吗有何依据

其实成人用品是一个正当行业,国家都有政策法规支持鼓励,也不是什么遮遮掩掩见不得光的事情。像避孕套这种计生用品连普通药房都有售卖,我们就更不用说了。

大家羞于启齿,内心逃避这个领域我国的sex教育实在是缺乏,很多年纪比较大的人一听,马上就不好意思了,说“我不需要”“我不懂这些”。我想说,房事是人伦天理,如果你不需要、你不懂,那么你的儿子、女儿是从哪儿来的呢?如果大家都不需要、都不懂,那么人类几十亿人口是如何延续的?

请正视这个行业每个正常的成年人都需要sex生活,也就需要成人用品。就像小孩子喜欢玩具一样,成年人为什么不能有玩具?与其叫成人保健品,不如叫“成人玩具”。这是每个成年人的权利,就跟你钓鱼、玩车、打麻将一样,这是你的玩具,这也是你作为成年人的玩法。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本文链接:http://flzs.12364.com/flzs/aaf65320c64c44d8.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