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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有何效力和效力(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admin1周前966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有何效力和效力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有何效力和效力以及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哪个更有利于自己?
  2.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3. 夫妻自愿签订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保护吗?
  4. 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5. 离婚时房子约定归孩子,有法律效力吗?
  6. 94年以后的事实婚姻协议离婚有效吗?效力如何?
  7. 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撕毁协议,请问还具有法律效力么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哪个更有利于自己?

一、离婚的两个方式

婚姻法规定:离婚只有两个方式,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另一个方式起诉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所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选择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

采取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还是要看具体的案情,大多数离婚案件还是选择了协议离婚,毕竟两个人的感情已经走到了破裂,为了孩子,为了以后,大家和平分手,好聚好散,这也是为什么协议离婚占据多数的原因。

但是,有时不是你想协议离婚就是可以协议离婚的,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提出的协商方案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那只能选择起诉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优点

1、耗时短。相对于起诉离婚的法律程序,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程序短,花费的时间很少,只要双方本人到场,手续齐全,不要排队的话,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办出来了。

2、花钱少。起诉离婚还要交纳诉讼费,如果请律师的话,还有律师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几乎不需要花钱,有的民政局甚至提供格式的离婚协议书,都不要花钱打印协议书了。

3、压力小。尤其是相对于起诉离婚,大家一听到打官司,心理就像压块石头,很是担忧烦愁,但是协议离婚就不一样了,双方协商好了嘛,只要到那里办手续就可以了。

三、起诉离婚的优点

1、强制执行力。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话,你还要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才可以强制执行的。而法院的调解离婚的调解书或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一旦对方不履行,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不留后患。在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些是民政局提供的格式离婚协议书,或者是从网上自己下载后改动的离婚协议书,由于很多朋友对于婚姻法方面的不熟悉,有时会留下漏洞,签订的不完善,可能会留有后患。而法院的调解离婚的调解书或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是经过法院法官审查后才能做出来的,所以,几乎是没有后患的。

3、不可反悔。《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从法律上来讲,双方协议离婚后,是有权反悔的,也是有可能反悔的。但是,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的法律文书,一旦生效后,是很难反悔的。

综上,大家可以看出,协议离婚的优点就是起诉离婚的缺点,起诉离婚的优点就是协议离婚的缺点,双方在离婚时,可以看看以上的分析作为参考,再做决定,以选取最有利的方式解决双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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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从以上法律规定看,离婚协议没有离婚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有在离婚时才产生法律约束力。

4??、对离婚协议返回要求变更或撤销的,要符合一定条件,并且在离婚一年内起诉。

5??、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财产内容,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协议内容。一方后悔要求重新分割,法院查明离婚协议是自愿签订的,驳回重新分割的请求。

夫妻自愿签订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保护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起诉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而协议离婚的主要审查材料就是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由此可知,夫妻自愿签订的财产协议原则是有效力,受法律保护的,但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而且效力的选择也分内外不同。

01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夫妻关系虽然是受婚姻法所保护,但是说到底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本身就是合同的一种,必须符合合同法的原则,也必须符合婚姻法的要求。

首先,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就是要自愿,协商一致,一方没受另一方威胁,是自己真正的想这样约定。

其次,离婚协议除了财产分割,还应该包括子女抚养的问题,这样才能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就会产生法律保护的效果。

02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只是约束夫妻双方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一个内部协商解决的问题,其中对财产侵害的约定虽然能被法律所认可,但是协议本身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协议本身就是合同,合同效力往往只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这是合同的相对性所决定的。同时签订合同时也要示,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这是合同自由原则的基本利益排除,所以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约定的内容,只能由双方来履行,效力不及于第三人。

比如,约定将债务全部给男方,但是男方没有能力还款,债权有权请求已经离婚的女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

结语

协议离婚是对婚姻自由体现,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协商解决感情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会组织调解和好的。

如上所说,协议要受到法律保护,其内容要合法,这样你的约定才是有效的,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才可以依据法律去救济。

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是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只有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以后,离婚协议书才生效,才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不仅涉及人身法律关系,例如离婚、子女抚养权,还涉及财产分割内容。对于涉及人身关系的内容来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是必然没有生效。那对于财产分割这种不涉及人身属性的内容,是否可以放宽?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从上述司法解释规定来看,法院也是认可这种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是没有生效的,仍然需要通过离婚诉讼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房子约定归孩子,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其目的是为了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顺利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离婚时,男女双方可以把共同所有的房子约定归孩子。

这种约定是有利于办理离婚手续,有利于给未成年子女有个居住保障,不致居无定所,流离失所。

约定把房子归孩子,这是一种赠与意向。

把这种意向变为现实,一定要到不动产权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自登记之日起,孩子接受了赠与,并变更了房屋主人的姓名,这个赠与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只停留在离婚协议上,房子归孩子的约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离婚后,有的以种种原因并没有把房子过户给孩子,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实际占有这个房子。

如果这一方再婚,在此房居住。孩子有可能被赶出这屋,成为被抛弃者。

离婚后由于住房可能遇到一些困难,两人对共同所有的房子归孩子的约定,有可能后悔。

对这房子一方“抢占”,引起另一方不满,产生新的纠纷。

究其原因是“约定把房子归孩子”,而对孩子的父母双方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没有法律约束力。

为了把赠与变为现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离婚的双方应当兑现离婚时的承诺,和孩子一起到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赠与过户更名手续。

如果孩子不满8周岁,或者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离婚协议约定的直接抚养一方为监护人,代理孩子实施民事行为。

94年以后的事实婚姻协议离婚有效吗?效力如何?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我国只有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不存在您的提问中说的94年以后的事实婚姻,既然事实婚姻都不存在,那么协议离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虽然您的表述不是很准确,但是根据您描述的问题,您指的应该是94年以后的同居财产分割协议。虽然两人的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但是财产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所以,只要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不违法民法上一般的有效的情形,该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也是有效力的。如果协议有效并且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是可以依据协议的约定去法院起诉的。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撕毁协议,请问还具有法律效力么

《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果一方反悔,且有充分理由,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讼诉。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进行审理。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有何效力和效力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夫妻双方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签订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关系?、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有何效力和效力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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