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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个人财产(社会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之共有财产?属于是否可以互用和继承?)

admin6天前927

很多朋友对于夫妻之间的个人财产和社会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之共有财产?属于是否可以互用和继承?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社会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之共有财产?属于是否可以互用和继承?
  2. 丈夫犯罪会影响到妻子财产吗
  3. 夫妻一方突然去世,另一方有权继承所有财产吗?
  4.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去世的,去世方的父母能分夫妻的公共财产吗?
  5. 婚姻存续期间妻子拥有的银行股份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 个体工商户是个人财产吗有没有依据
  7. 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独立比较好,还是合在一处更好呢?你会怎样选择,为什么?

社会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之共有财产?属于是否可以互用和继承?

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互用和继承,这是一个有点意思的话题,仁者见仁,见者见智,大家可以来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

第一,社会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我们要了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这个规定,养老保险金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医药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医疗保险,由于其保险的目的是看病就医,只有参保者生病或是住院治疗,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是具有实名性质的医疗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属于参保者的个人财产。

第二,可以互用和继承吗?

医疗保险分为统筹基金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统筹基金部分只有参保者本人住院,才能够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药品目录,在限额范围内进行报销,其家庭成员因病住院时无法使用参保者的身份进行住院或是报销的,如果利用参保者的名义住院或报销,属于骗保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所以从这个属性来看,医疗保险是不能共用和继承的;加之医疗保险有一定的时效性,即这个月参保,下个月才能使用,如果发生断保行为,则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不具备继承的性质。但是医保的个人账户部分,就是我们医保卡里的钱,则是可以共用和继承的。因为个人账户采取的是实名制,使用时必须使用个人密码才能支付,如果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已有的资金其家人是可以通过密码进行使用的,也就是具有继承的性质。目前很多省份也出台了医保卡可以全家使用的规定,买药,门诊挂号和不涉及使用统筹基金范畴的,全家人都可以使用。

总之,由于社会医疗保险,具有时效性,有比较特殊的保险用途,总体上来说,统筹部分只有参保者生病住院才能使用,家庭成员无法使用,所以这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个人账户部分,使用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采用的是密码支付,家庭成员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具有共同财产的性质,也可以继承和使用。

丈夫犯罪会影响到妻子财产吗

不会的,我国的法律保护个人财产不受侵犯,我国的法律规定个人犯罪不得无故影响别人的,丈夫犯罪不会影响到妻子的合法财产。

夫妻一方突然去世,另一方有权继承所有财产吗?

夫妻一方的去世,等于把家庭的一半财产拿出来分给大家。怎么算也是赔本的买卖。人没有了,钱也没有了。

另一方能不能继承所有财产,是根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而定的。因为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一分为二,一人一份。如果一方突然去世,那么去世方的一份财产变为了遗产。

遗产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遗嘱人在法律规定的方式下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们、祖父母、外祖父母。

例如夫妻有30000元夫妻共同财产,突然去世一方,去世一方的一份财产15000元变为遗产。

第一顺序人继承遗产,根据人数平均分的基础上,考虑照顾被抚养人或被赡养人原则分配遗产。假设配偶、子女(2人)、去世方父母(2人),共计5人,每人3000元,还要考虑被抚养人或被赡养人情况,配偶拿不到很多。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去世的,去世方的父母能分夫妻的公共财产吗?

您好!

其实这个提法有点问题:

因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包括了自己子女的个人合法部分。如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可以理解为“一方父母可以分自己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仅限于自己子女的个人部分。

严谨一点的话,我们还是给出这样的结论:

去世方的父母仅仅能分去世一方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分割去世方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这与夫妻双方是否离婚没有关系——即便没有离婚,也是这样的分配原则。

父母之所以能分,其实就是“继承”

如果子女还在世,谁都无权分割其财产,即便是父母。

所以,“一方去世”,其实就是去世方的父母,通过“继承”,来获得自己子女的个人合法财产。

那么,这些个人合法财产,跟夫妻共同财产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与离婚有什么联系?

这里有几个点介绍一下:

如果子女离婚、且子女夫妻双方已经就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做了分割,那么,父母可以继承分割给自己子女的那一部分(不一定能继承全部,还要看去世子女有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例如孩子)。如果子女离婚之后、到去世之前都没有就夫妻共同财产做了分割,这时候就会比较麻烦——先要主张子女的前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然后再继承。子女离婚与否、对于遗产继承的影响就在于:离婚了,子女的配偶就无权继承;未离婚,子女的配偶也有权分得。

上面所谈,都是指的父母法定继承自己子女遗产。如果子女生前留下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就要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是谁。

婚姻存续期间妻子拥有的银行股份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银行股份如果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如婚前就以有的财产或明确个人继承的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夫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你提供的情况不明确、具体,难以准确的答复。您可以在后台详细咨询。

个体工商户是个人财产吗有没有依据

个体工商户是个人财产

(一)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进行经营的,其所负债务就是个人债务,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与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没有关系。

(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经营的,无论是其收益还是负债,都是家庭共有财产,对在个体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应当以家庭的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三)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中无法区分是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应当按照有利于债务人的原则确认,认定为家庭经营,以家庭财产承担。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请个体经营,作为户主的个人应该有经营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不一定都有经营能力。个体工商户享有合法财产权,包括对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依据法律和合同享有各种债权。

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独立比较好,还是合在一处更好呢?你会怎样选择,为什么?

谢谢悟空邀请

婚后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各自单独理财,和夫妻共同一起理财,怎么选择都是正确的,怎么选择都行。

夫妻双方共同理财,相互监督相互管理,就会利益最大化,特别是对于双方对外的花钱就会受到监督。

夫妻各自理财就会容易,缺失相互监督,就会给自己造成花钱大手大脚的机会,不利于家庭理财。

但是夫妻各自管理自己的财产,自己个人理财,有利于个人消费自由,就可以摆脱夫妻之间花钱的相互监督。

我比较倾向于支持夫妻分别自己理财,各自给对方一个经济比较宽松的家庭生活方式。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夫妻之间的个人财产和社会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之共有财产?属于是否可以互用和继承?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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