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价上涨,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案例,房价上涨,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原因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下列情形属于出卖人因房价上涨而违约:未向购房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未交付房屋、要求房价上涨、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在房屋买卖中,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交接房屋是房屋出卖人的义务。如果不及时履行,就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履行期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继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