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承揽人致人损害责任,定作人赔偿后向承揽人追偿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定作人造成定作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或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生活需要增加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