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股东实缴后是否有连带责任承担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股东实缴后是否有连带责任承担以及股东变更后还承担连带责任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实缴完毕之后是不是就在实缴资金范围内清偿欠款
1、不是的。公司实缴完毕意味着公司已经按照注册资本的实际情况足额缴纳了资金。这并不意味着公司需要在实缴资金范围内清偿欠款。
2、公司清偿欠款的责任范围取决于公司的法律形式和债务类型。通常,公司的责任范围包括公司的全部资产,而不仅仅是实缴资金。换句话说,公司需要以其全部资产,包括实缴资金、应收账款、投资、不动产等,来清偿债务。
3、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他们也可能需要在特定范围内清偿公司的债务。但这种情况通常在私人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中更为常见。在股份公司或其他类型的公司中,股东只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负责。
二、实缴后挂名股东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需承担责任,挂名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后,以股东的出资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旧股东实缴后新股东还承担责任吗
1、旧股东实缴后,新股东不用承担责任,除非旧股东的出资存在问题,也就是出资不实。
2、比如说,旧股东认缴出资30万元,旧股东对于认缴出资已经全部缴纳至公司,旧股东把股东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旧股东缴纳的30万元又通过其他手段抽逃,新股东和旧股东对应出资的30万元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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