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司法鉴定和刑事鉴定的区别的问题,以及和司法鉴定与听证会哪个更有法律效力?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刑事案件上诉到中院后,对结案的轻伤二级鉴定有异议,中院该怎么审理案件?
- 法医和侦探的区别是什么
- 判刑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 司法鉴定与听证会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 法医鉴定,是根据什么条件下结论的?
- 我被人打伤,现已经出院,何时做司法鉴定最好
- 个人申请的伤情鉴定法院认可吗?为什么?
刑事案件上诉到中院后,对结案的轻伤二级鉴定有异议,中院该怎么审理案件?
从受邀问答的内容来看,个人认为该案件应当是一个涉嫌故意伤害的案件,且该案已经进入到了二审的上诉阶段。虽然是两个问题,其实是一个案子的两个方面。
作为刑事案件,无论本案是刑事自诉还是公诉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二审审理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注意,期限自二审法院受理之日起起算,对于本案而言,如果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再延长期限二个月,也就是最长可以到四个月。
另外本问题最重要的问题询问对于“轻伤二级”的司法鉴定有异议,二审法院如何处理?因为发问人没有说明具体的案情,也没有说明发问人代表的身份,他是属于受害人还是犯罪嫌疑人一方。这里只有简单说明一下:作为司法鉴定结论,如果认定受害人是轻伤二级,该鉴定结论在一审法院一般是经过庭审质过证的,如果犯罪方(案件中称为被告人,二审如果被告上诉,称为上诉人)对此有异议,如果犯罪人仍然以鉴定结论错误为由提起上诉到二审。二审法院会考虑以下情况:一是如果当事人在一审审理期间没有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案件判决后,在二审上诉期间,犯罪人认为鉴定结论有异议,二审法院一般不会给予准许重新鉴定。二是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时提出鉴定结论有异议,一审判决后,犯罪人不服上诉到二审,二审法院在慎重考虑的情况下,会酌定具体案情考虑犯罪人的上诉意见,只至是否准许犯罪人重新鉴定,二审法院可以自由裁量。作为一个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的结论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的证据,也提醒当事人高度重视,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医和侦探的区别是什么
法医司法机关中运用医学技术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物品或物质进行鉴别并作出鉴定的专门人员。中国古代称官署中负责检验刑事伤害和尸体的吏役为仵作。法医的主要任务是:
①勘察各种凶杀命案现场,检验谋杀或有谋杀嫌疑的尸体,判明死亡原因、时间和性质,推断和认定致死致伤的凶器,分析犯罪手段和过程。
②对民事、刑事案件中涉及法律事件的活体(人身)进行损伤、劳动能力、性别、性机能、精神状态等鉴定。
③检验和鉴定同犯罪有关的法医物证。
④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鉴定,分清责任性质,同时便于医疗部门提高医疗质量。
⑤协同有关部门查清重大中毒事故和意外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在中国,担任法医鉴定人一般是公安、司法机关的专职法医,也可以是受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高等院校法医学教师或具有法医学知识的医师。他们必须与案件无利害关系。法医鉴定人进行检验、鉴定后,应作出鉴定结论。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告知被告人。如被告人提出申请,可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法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这是根据当时我国司法鉴定的专业设置情况、学科发展方向、技术手段、检验和鉴定内容,并参考国际惯例而制定的。侦探现在所谓侦探就是指收受雇佣者金钱及其他财物,为雇主调查及拍照等.通过隐蔽调查等,不让被调查者察觉而获得其机密的人(柯南).而过去所指的侦探是指帮助警方调查.破案.提供证据等(福尔摩斯).
判刑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二者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但是还是有所联系的。判刑指的是经过法院审理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判处刑事处罚的行为。判刑之后将会去服刑,也就是坐牢。坐牢指的是因犯罪被限制人生自由并且被关押在监狱里服刑的行为。也就是说坐牢就是被关押和拘捕的意思。因此二者的区别是判刑是一种审判行为,坐牢是一种服刑的行为。
司法鉴定与听证会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司法鉴定意见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
其中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叫鉴定意见,行政法叫鉴定结论。
鉴定意见还可分为医学鉴定意见、文书鉴定意见、痕迹鉴定意见、事故鉴定意见、产品质量鉴定意见、会计鉴定意见、行为能力鉴定意见等等。
听证会是行政案件处理程序中的一项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由非本案调查人为主持人,采用准司法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申辩的制度。行政案件中,听证并非所有处罚都需要,一般达到一定额度的经济处罚需要听证。听证还用于价格决策、地方立法、行政处罚、国家赔偿等诸多领域。
与鉴定意见不同,听证形成的笔录没有法律效力方面的明确规定,听证主持人也没有资质方面的考核要求,听证结果也是不公开的。
法医鉴定,是根据什么条件下结论的?
依照客观存在下结论。
法医临床验伤的依据都必须得是客观可以查验到的。受害人以及加害人的证言口供都不能作为依据。就连病历资料都要审核验证认为真实可信才会被采用。
通常最依赖影像学检验证据和体表可以观察到的损伤痕迹。所以,自诉疼痛是没用的。加害人和被害人的描述只是用来反应案情,判断损伤形成是否合理罢了,不会出现在鉴定书中,更不会作为依据。
我被人打伤,现已经出院,何时做司法鉴定最好
如果你要求作伤情鉴定的话(就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那可能有点晚,如果你要作伤残鉴定的话可以作(就是赔钱的).另外软组织受伤或者胸骨骨折按照道理没有等级,肋骨要有四根以上骨折才可以.如果只是调解,你需要留着医院的发票等所有开销.诊断病历等留着可以进行三期的鉴定(就是休息,营养护理期限,也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如果要作伤残+三期的鉴定,记得要伤后至少3个月去作
个人申请的伤情鉴定法院认可吗?为什么?
发生事故之后,为了计算赔偿金额,伤者一方都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护理期、误工期、营运期的鉴定。这种在人身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最为常见。
不过保险公司或其他被告在诉讼中对于原告自行委托的鉴定结果基本是不认可,也都会要求重新鉴定。即便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有鉴定资质及证书,委托材料及程序也没有问题,的那因属于个人委托鉴定,法院基本也会采纳保险公司方的要求,对伤残等级、护理期、营运期等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其实问题也不大。从实践来看,维持鉴定是多数情况,改变还是少数,无非是导致整个诉讼周期变长。
司法鉴定和刑事鉴定的区别和司法鉴定与听证会哪个更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