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可以不出庭,因为离婚案件是具有人身属性的,如果一方不出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会产生重大的偏差,因此应当出庭。此时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延期审理案件。
一、
女方起诉离婚可以不出庭吗
女方起诉离婚不可以不出庭。离婚案件具有人身专属性,需要当事人出庭审理,同时,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二、
起诉离婚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的管辖权按照如下规定确定:
1.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被注销城镇户口。
三、
起诉离婚到开庭需要多久?
起诉离婚到开庭需要多久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需要考虑当期案件数量、被告的配合程度等因素。找法网提醒,起诉离婚的通常程序是:从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