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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女职工产假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