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司法认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伪造证件罪从哪一年开始执行
自2007年5月1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解释》,其中第二条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通过该司法解释可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方可达到入罪标准。
办案指引丨伪造、变造、买卖各类证件,如何定罪处罚?
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依据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篡改身份证年龄是什么罪
篡改身份证年龄是犯罪行为。因为身份证是属于国家法定的身份标识,篡改身份证年龄属于身份证的伪造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此外,篡改身份证年龄也会给个人带来很多不良后果,比如被拒绝入学、就业或者酿成事故等,因此不推荐进行此类行为。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的证据;
2、伪造者与伪造证件的关联性的证据;
3、伪造者主观故意的证据;
4、伪造者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违造国家机关证件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它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买卖公家证件情节严重标准
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短期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中期有期徒刑。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处罚是什么呢提供伪造
根据刑法第320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犯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五份以上的;(2)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3)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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