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公有住房交易流程,以及天津直管公房过户流程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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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有住房
公房(公有住房、公产住宅)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在住房货币化改革过程中,公房出售,租金提升已成趋势,但今后国家仍将兴建廉价公房以供城市居民中低收入者租住。公房出售后,产权即归私人所有,即成为所谓“房改房”。这里所说的公房不包括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以及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职工已购公有住房。
天津直管公房过户流程
直管公有住房过户流程如下:
1、直管公有住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2、采用代理转让承租人可以通过公有住房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经营管理单位、置换经营单位采用代理转让的形式变更承租人。(具体向房屋置换管理核心咨询)公有住房代理转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回购或者代理转让申请书;
(4)配偶及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意代理转让的书面证明;
(5)承租人与配偶不是同户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有住房是否可以出售,出售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可以出售,注意问题如下:
1、以哈尔滨市为例,根据《哈尔滨市出售公有住房的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内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公有住房),均可向个人出售。
2、单位向个人出售新建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制订《向个人出售公有住房方案》,并附购房人名单,经市房改办审核同意后,签发《出售公有住房批准书》。
(二)持《出售公有住房批准书》,到有关部门办理建房和减免税费审批手续。
(三)进户前,经市房改办审查验收后,对符合出售公有住房规定的,签发《出售新建住房进户许可证》。
(四)持《出售公有住房进户许可证》,到市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3、凡在本市市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职工和已租住公有住房的住户,均可按本规定购买公有住房。新建和腾出的公有住房实行先售后租的原则,优先出售给本单位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男女职工享有平等购买公有住房的权利。
买断申请流程
1、申请人进行身份证明,并出具相关资料:出售公有住房通知书、关于出售共有住房的意见、户口本、身份证、国有住宅房屋租赁证、房改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等。需要拿着身份证和承租证去直属房的房管局,计算需要补交多少钱可买断。
2、到所属的不动产登记分局咨询台进行材料审核,领取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按照填写样本的填写规范,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填写完整。申请通过之后就代表买断公产房了。
买卖公房的最新规定
1、我国法律规定公房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以市场价购买的公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以成本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个人拥有部分产权,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五十六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单位公房办不动产证要哪些材料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办理产权需要的资料如下: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单身证明或结婚证等。
焦作市城镇公有住房出售暂行办法
1焦作市城镇公有住房出售实行暂行办法。2此举是为了推动焦作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公有住房流转,提高住房供应效率和质量。具体措施包括依照市场化原则对公有住房进行有偿使用、租赁和出售等,同时要建立相关的红线制度和房源保障机制。3该暂行办法的实施为市民提供了更多的住房选择,同时有助于推动焦作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调整,但也需要注意合理控制房价和防止恶意炒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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