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怎样进行行政诉讼调解,怎样进行行政诉讼案件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依法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以及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举证证明行政行为违法。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被告的举证责任不会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依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应当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