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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写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父母共同遗嘱是否有效?)

admin3个月前344

大家好,关于父母写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父母共同遗嘱是否有效?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写好的遗嘱,在没有被公证的情况下,能具有法律效力吗?
  2. 爸妈遗嘱自己写的需要家里的人每人一份吗
  3. 写给父母的遗书怎么写
  4. 父母的房子已遗嘱公证了,还用过户吗?
  5. 家有姐姐和弟弟,房产证父亲名,已经去世,母立遗嘱给儿,法律生效吗?为什么?
  6. 某人离异,有父母和一个子女,他立下把房产全部留给父母的遗嘱后死亡,那这份遗产会怎样?
  7. 父母共同遗嘱是否有效?

写好的遗嘱,在没有被公证的情况下,能具有法律效力吗?

您好!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遗嘱不公证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建议把遗嘱按照以下几条进行自查,如果都符合,则可以成为合法有效的遗嘱,和公证遗嘱一样,具备法律效力。

第一,符合遗嘱实质

1)遗嘱必须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不得受欺骗、胁迫。订立遗嘱这个动作必须是本人完全自愿的;没有受到外界的压力、诱惑或是诱导。所以建议老年人在订立遗嘱时候,不过过多的让子女参与意见,避免有胁迫和诱导的嫌疑,导致遗嘱的有效性被质疑。

2)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直白的说法,就是遗嘱人是头脑是清楚的、思维意识是清晰的。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如果老人被诊断患有老年痴呆、脑梗等脑部或精神方面疾病,那么这段时间内订立的遗嘱很可能是无效的,建议治愈之后再订立

订立遗嘱当天,可以去三甲医院、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对订立精神状态做一个评估或鉴定,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佐证。

3)遗嘱中处置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更准确地说,遗嘱只能处置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这方面有两种误区:

自己住的房子不一定有产权,比如公租房或者还没买下来的房改房。

登记自己为唯一产权人的财产,就一定100%拥有财产。这种情况多见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管是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一人一半。

第二,符合遗嘱形式

1)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继承法规定了5种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下面就最常见的两种遗嘱形式进行说明。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全文亲笔书写,文末必须签名、标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至少有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为书写全文,遗嘱人、见证代书人必须文末进行签名,并标明年、月、日。见证人和代书人必须与遗嘱人和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

2)遗嘱不能被篡改、修改、损毁。

3)在措辞上必须准确。例如“将本人(身份证号:xxxx)名下的,位于xxx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好:xxxx)由xxx(本人儿子,身份证号:xxxxx)个人全部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满足以上两点,即使遗嘱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爸妈遗嘱自己写的需要家里的人每人一份吗

可以,但是不建议这么做。

可以的原因是,主贷人放在第一位,后面爱放多少共有人放多少共有人,房管局不care,笔者也没研究过到底能放多少,但是起码三五个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不写明份额就是共同共有,写明份额就是按份共有。

如果写进去,这里的法律风险有很多。

1、父母去世的继承问题

之所以把继承问题放在第一位就是因为现在很多老年人对遗嘱公证的认识程度不够,就是不去,认为立遗嘱就是咒自己。因此如果突然去世没有遗嘱继承只能进行法定继承的话,题主有木有同序列的继承人呢?如果到时候找不到那个亲戚,这房子就过不了户。

这个问题不是解决不了,只要***进行诉讼继承然后公告送达那个找不到的亲戚就可以了,然后把分给那个亲戚的法定份额提存就可以了。但是现在的诉讼效率在那里,到时候折腾起来一两年都搞不定,就知道现在的想法有多草率了。

2、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

现在不要觉得老年人就不会离婚了,如果他们离婚要求分割财产,一方又没有实际的存款cover房产份额的部分,那时候你就得掏这笔钱。

3、卖房时的手续问题

在卖房的时候,多个共有人需要对卖房的意见达成同意,因此如果一个房子的登记信息上有多个共有人,会潜在的降低房产的价值。

题主可能还不知道怎么说服父母不填名字,如果不能说服,就明算账,把首付在整个的房产价值的占比算清楚,然后在登记中写明按份占有,父母的占有份额为两人共同占有那个份额,这样能稍微好一点。

说句题外话,重庆房市供大于求,买了又不涨,更卖不出去,题主真的该担忧的可不应该是这个,倒是把转按揭什么的办明白点吧。

写给父母的遗书怎么写

爸爸妈妈我走了,我要离开你们了,对不起!

女儿不孝,今生没做到的事,来生报答,谢谢母亲养育了我,但是我没争气!下辈子还做你们的女儿

父母的房子已遗嘱公证了,还用过户吗?

您好!如果父母已经有公证遗嘱,仍需要过户。公证遗嘱只是确定未来的遗产分配方式,(而公证的形式只是在效力方面由国家司法机构进行背书),但并不代表继承人就拥有了遗产的产权,房产必须过户后才能在法律上确认“房产的产权归属继承人”。

第一,确认可过户的份额。

首先如果房子是父母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那么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和母亲各拥有一半的房屋产权。又因为遗嘱是处置未来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必须要父母同时订立遗嘱将各自的份额给到同一个人,这样才能保证将房子完全过户给某人。如果只是分配了一部分,比如只有父亲将自己的份额给到题主,那么父亲过世后,房产将会是题主和母亲共有的状态。

第二,过户时间与方式

过户时间:既然是通过遗嘱的方式将房产给孩子继承,那么房子只能在父母过世后才可以过户。

过户方式:

(1)继承权公证:如果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同意对遗嘱的分配方式,则可以通过继承权公证的方式办理。所有法定继承人开具相关材料,一同前往公证处表示接受遗产、或放弃遗产,由公证员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可凭公证书进行财产过户。

(2)诉讼继承:如果所有法定继承人均同意对遗嘱的分配方式,则只能通过提请诉讼的方式确认遗产分配方式,由***出具判决书,继承人可凭判决书进行财产过户。

但通常情况下,因为公证遗嘱的有效性背书,大多数情况下,***均会判决“依据公证遗嘱执行”,但是实际过程中,也有公证遗嘱无效的案例。

(3)直接过户:有部分地区,可以凭公证遗嘱直接至不动产交易大厅进行房产过户。

第三,其他特殊情况

如果父母在世时,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其他人、或者决定赠与给其他人、并完成了赠与公证,那么就会产生“遗嘱标的物灭失”的情况,遗嘱将自动作废,也就无法在进行过户了。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家有姐姐和弟弟,房产证父亲名,已经去世,母立遗嘱给儿,法律生效吗?为什么?

如果母亲的遗嘱法律认可。能生效一部分。原因是法律追踪是这样的:首先这房子是否是这老两口的共同财产?也就是假定这房子是老两口婚后买的!就算是他们俩的共同财产。虽然房本上仅有老头一人,但法律认可是夫妻俩共同财产。如果在老头去世后,没有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母亲是无权继承所有房产的。她只能继承该房子的四分之三的财产权。也就是她自己拥有二分之一,然后从丈夫那里继承二分之一。还剩下四分之一应该是子女继承的。也就是一子一女各继承总房子财产的八分之一。那么,现在,母亲要处理自己的财产权,她只能处理那四分之三的房产权。这四分之三,她可以遗嘱给儿子。但她的遗嘱因为与法律不合,所以,遗嘱必须符合法律标准,法律才认可。否则,遗嘱如果法律不认可,比如是口头遗嘱等!那么这所房子就只能依照法律走了!子女各得一半了。而且这里面还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比如,老头去世几年了?如果超过三年,都没有办理房子继承过户手续,那么,母亲的遗嘱就可能再次被削弱!只要女儿要求,有可能女儿会获得更多一点的财产。

后补:本人不是法律工作者,仅仅因为涉及法律较多,才稍微明白一点。关于继承份额,前边说的有误,更正一下:父亲去世,假定房子是父母婚后所买,为婚后共同财产。父亲去世,母亲自己应得一半为自己财产。而父亲的一半应该是母亲、子女均分。而不是我上面说的母亲应继承一半,特此更正。

某人离异,有父母和一个子女,他立下把房产全部留给父母的遗嘱后死亡,那这份遗产会怎样?

您好!

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是先于法定继承的。所以,在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照遗嘱执行,房产中“某人”的份额会给到父母,其他人没有继承权。

分两个方面简单说明一下:

是否能将房产全部留给母亲?

这其中一个关键点是要看房产是不是全部属于某人个人。

因为题主提到“离异”,如果这套房子是某人与前配偶共同取得的,就要涉及到离异时是否完成了分家析产。如果没有完成,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当然,如果能确定房产完全属于某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是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的。

遗嘱作用就是指定继承人

如果没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执行,由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了某人的父母、子女,如果处于再婚状态,还有再婚配偶。

但是若有了合法有效遗嘱、且指定自己的父母作为继承人,就无需考虑其他法定继承人。这是订立遗嘱的“好处”。

至于遗嘱形式是什么、不同遗嘱形式如何判定是否合法有效,在这里不码字赘述了,“一纸家书”回答过很多类似的问题,可供参考。

父母共同遗嘱是否有效?

您好!

目前这是一种争议很大、或者说风险很大的遗嘱“形式”。

如果仅就形式上,可以肯定:不合法,无效。但是在实际中,有过判定其有效的判例——认为确实是订立人意愿的真实表达。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共同遗嘱?我们从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形式为什么“不合法”?

按照《民法典》,合法遗嘱形式包括六种:自书、代书、公证、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现行《继承法》中是五种,没有打印遗嘱这种形式,录音录像遗嘱叫做“录音遗嘱”)。

那么,从夫妻共同遗嘱上,到底属于哪种遗嘱形式?

夫妻共同遗嘱至少有一个共同特点:最后落款有父母双方的签名。

仅仅这一条,就可以说明遗嘱无效:

如果是自书遗嘱,整篇遗嘱中,仅能出现订立人本人的字迹——所以,如果共同遗嘱是父母一方写的,那么出现了另一方的签名,就视同无效。如果是代书遗嘱,整篇遗嘱中,必须要有订立人本人、见证人(至少两个,无利害关系)的字迹、签名。如果出现夫妻二人的签名,至少意味着:遗嘱中有了“利害关系人”(夫妻关系属于利害关系)。打印遗嘱的要求同“代书遗嘱”,不同点在于,如果遗嘱多页,就必须在每一页上有订立人、见证人的签名。一定无效么?

如前所述,如果继承人对于遗嘱没有争议的话,其实遗嘱合不合法就不重要了。但是,一旦产生质疑、争议的话,就会有麻烦。

关于夫妻共同遗嘱,2018年的时候,《北京市高级人民***关于审理继承***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中专门针对这种形式做了一个说明:

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的应为有效。当事人仅以遗嘱内容为一方书写,不符合代书遗嘱相关形式要件为由请求认定遗嘱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注意: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词语叫做“符合遗嘱形式要件”。什么叫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简单说明一下:

父母双方在订立遗嘱期间,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中的分配意愿,必须是父、母各自真实的意思,不能是一方附和另一方的结果。其中涉及到的财产,必须为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内容的表达必须要清晰、精准,没有歧义。为双无人员留有必要份额。证据。

前五条比较好理解,重点说一下“证据”。其实,证据的作用,就是证明前面四条(尤其是前三条)。

如果当场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人证)、夫妻共同订立遗嘱期间的全程录音录像(视听资料)、夫妻二人在订立期间的笔迹样本(书证)、关键节点拍照(电子证据)等,那么,通过这些证据,会让遗嘱的有效性系数更高。

这里给出的建议是:不要冒风险——既然都知道这种夫妻共同遗嘱在形式不合法,还要去“赌”它的有效性,不值得。最好的方式,还是分开、各自订立自己的,保险系数更高。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父母写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和父母共同遗嘱是否有效?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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