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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伤费用由谁承担(劳务派遣用工单位造成工伤怎么办)

admin2周前875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劳务派遣工伤费用由谁承担,劳务派遣用工单位造成工伤怎么办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劳务派遣受工伤有哪些赔偿
  2. 工伤找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
  3.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造成工伤怎么办
  4. 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单位应该承担的部分两家都不想承担怎么办?

劳务派遣受工伤有哪些赔偿

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多种赔偿。

1、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在发生工伤一个月内申报,单位不报的可以在发生工伤一个月后自己向劳动局申报;

2、构成残疾的,认定工伤后再申请评残。

3、根据伤残等级向劳动局申领工伤待遇(买了社保的)或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赔工伤待遇(没有买社保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医药费、停工期工资(按正常出勤标准发放)等,具体数额需要根据评残等级及本人工资数额计算。如关于工伤待遇与单位协商不成的,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4、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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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虽然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将通常上的“单位”与“职工”之间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

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因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责任主体不清,经常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职工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是事情时有发生。其实法律对各方权利规定非常明确。

工伤保险和费用应当由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缴纳和支付;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至用工单位工作,因此派遣单位才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派遣员工平等的享受和所有劳动者一样获得足额工伤赔偿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工伤找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

选找用工单位,再由用工单位提交相关信息及材料至劳务派遣公司核准并鉴定工伤等级。然后就是发放工伤赔偿款。

当然,并不是每个地方都一样,这仅是人所在地的流程。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造成工伤怎么办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单位应该承担的部分两家都不想承担怎么办?

这个我给你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具体根据你的情况你适用一下。

我之前处理过一个劳务派遣工发生严重工伤,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都不主动承担责任的案例。

在那个案例里,首先收集了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的证据。然后针对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申请认定劳动关系。然后再仲裁中,派遣单位出庭作证提供劳动合同派遣协议自己证明了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然后拿着仲裁结果申请了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劳动者已经完成了治疗)工伤鉴定下来后,根据劳动者的要求,与派遣公司进行了赔偿沟通,没能达成一致。然后再一次针对派遣公司申请了仲裁。根据工伤法律规定要求了工伤赔偿、停薪留职工资,后期护理费用。

这个仲裁还是比较给力,给了一裁终局。然后申请的法院执行。大概不到两个月派遣公司为了避免黑名单影响派遣资质,主动进行了赔偿。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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