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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顶替上学入刑(冒名顶替上的学有用吗)

admin3个月前588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建议将顶替上学入刑,以及冒名顶替上的学有用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高考顶替事件跟清朝科场舞弊案,有无可比性
  2. 如何看待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3. 冒名顶替上的学有用吗
  4. 能不能立法专门建立一个“”冒用他人身份罪”,以惩戒顶替上大学折本人
  5. 迟到的正义!陈秋媛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顶替者被解雇,你怎么看
  6. 大家对山东高考顶替案的处理结果满意吗
  7. 2020年,你被别人顶替上了大学,就像苟晶那样,该怎么办

高考顶替事件跟清朝科场舞弊案,有无可比性

高考顶替事件跟清朝科场舞弊案有无可比性?笔者认为是没有可比性的,前者明显要比后者更为严重。为什么这么说呢?

清朝科场舞弊严格来说只是一种欺骗行为,其主要责任人在于舞弊者自己,且被发现后会面临严重的惩罚。

戊午科场大案,与顺治十四年(1657年)的丁酉科场案,以及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辛卯科场案,并称为清朝三大科场案。

案件处理结果,戊午科场案牵涉91人:5人被斩首,3人充军,7人被判充军后赎罪,7人被革职,16人降级调用,38人被罚俸一年,13人被革去举人功名或停止会试资格,2人死于狱中。

在清朝,科举舞弊是仅次于谋反的重罪,每一次科场大案,都是人头滚滚。时人评价戊午科场案,认为它扭转了道光以来的科举腐败风气,保证了之后三十年科举的相对公平公正。

而顶替事件,其本质上来讲则不单单是一种欺骗行为,更是一种强盗行径,不法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与关系网窃夺他人的学习成果,恶意篡改他人的人生以使自己获益,这种行为不但严重伤害了被顶替者本人,改变了被顶替者的人生,也严重破坏了国家与社会的公信力,其影响可以说是非常恶劣的。试问,如果老百姓再也不相信政府的公信力,那这个社会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司马光曾说:“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将信任上升到保国的高度。古人尚有这样的认识,又更何况今人呢?所以,高考顶替事件其恶劣程度较清朝科场舞弊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且前者的惩罚力度很明显又不如后者。

高考作为我国最具公平性的考试,是很多下层民众改变自身命运的重要渠道,本来是应该在老百姓心中最具有公信力的,老百姓自然愤怒有人在暗地里破坏它。真心希望能够严惩破坏高考公平的犯罪分子,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如何看待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高考作弊都入刑了,冒名顶替才取消入学资格?

强烈建议两者处罚换一换:高考作弊取消考试资格,顶替上学者入刑,这样才更合适!

近日,教育部发声: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网友意见:看似处罚严厉,实则不痛不痒!

首先,教育部的声明中提到“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目前冒名顶替上大学能依那条法?如果有法可依,农家女陈春秀被顶替事件的调查也不会拖如此之久!

所以,当务之急是尽快完善“冒名顶替”这一犯罪行为的定义以及相关法律,使得调查人员在处理“冒名顶替”案件时有法可依!

无敌认为:冒名顶替是一方面,提供途径的才最可怕!

在国家完善相关法律之后,高校就可“依法”取消顶替者学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但是我们知道,想要成功冒名顶替,靠一人之力无法实现。在陈春秀被顶替一案中,涉案人员达到46人,足以说明一起顶替事件,往往存在多名参与人员。顶替者可以取消学籍,那么帮助顶替者的人呢?

所以,顶替事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定要挖出背后的利益链条式,严惩涉案人员!

冒名顶替不能通过取消学籍一刀切

冒名顶替一定要严惩,但是被顶替者也要维护其合法权益,取消学籍和入学资格是取消的受害者的名字的入学资格,这是不合理的!

对于被冒名顶替者,在当事人要求的情况下,应该给人家一个完成大学学业的机会,而不是像某高校一句“无此先例”就否决一切!

结语:

当“冒名顶替”的违法成本高于其收益时,才能减少甚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最后建议:允许受害人同时申请民事赔偿,而不仅仅是简单地取消顶替者,判刑相关人了事。

冒名顶替上的学有用吗

客观讲,冒名顶替和学业有成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冒名顶替是违规行为,我国高校招生有明确规定,凡是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一律辞退。这条规定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权利的暗箱操作,净化了高校招生环境,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招生的公平性。虽然国家加大监督力度,但是冒名顶替现象仍有发生。近些年这类事件缕见报端,有的学生上到大三被辞退造成了两个学生耽误前程,该是多大的伤害啊。依法招生需加强,各种措施是保障。更改志愿良心坏,法律严惩罪应得。

大学是个平台,能否学有所用关键靠自己的努力。有些孩子考上大学后不思进取,感觉万事大吉了,结果挂科严重,甚至被学校开除。相反,即使冒名顶替若刻苦钻研,努力进取也能取得好成绩,俗语早有表述“勤能补拙”。

一个人如果想奋斗,是没有时间点的,关键看自己的态度是否坚定。有志者事竟成,无志者万事空!机会、平台也很重要。

能不能立法专门建立一个“”冒用他人身份罪”,以惩戒顶替上大学折本人

立法机关回应“前途的安全”:建议将“冒名顶替上学”入刑

中新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梁晓辉)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正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针对近日引发社会关注的山东“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普遍建议在刑法修改中写入相应罪名,并加大量刑标准,以立法保障公民“前途的安全”。性质恶劣建议将“冒名顶替上学”入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傅莹指出,中国教育制度的设计是公平的,山东发生的顶替事件不是小事,也对制度的信誉带来冲击。“可以从立法的角度,人大对重大社会问题做一个呼应,通过完善法律制度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中建言献策,“冒名顶替上学”入刑,有法可依的一天不远了!

迟到的正义!陈秋媛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顶替者被解雇,你怎么看

【木子职说观点】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像这种冒名顶替事件,就应该对顶替者进行严惩,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近日,闹的沸沸扬扬的山东冠县陈秋媛被冒名顶替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冒名顶替者原名陈某某,生于1986年,有两个身份证号码,其中一套身份信息因“无照片”于2012年8月8日被公安机关注销;另一套身份信息显示,陈某某曾将姓名改为与被顶替者同名,之后顶替他人到山东理工大学就读。目前,冠县纪委监委已对顶替者陈某某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冠县公安局正组织开展调查。

这个结果应该说是对陈秋媛的最好回应,也是她想要的结果之一,惩罚顶替者,让她得到应该有处罚,这样才能震慑住那些钻法律空子的人

陈秋媛被冒名顶替了,她的后半生也因此而被改变了,本该上大学读书的她失去了一份体面工作的机会,她也因此外出打工多年,近年才回老家在幼儿园教书,要不是她因为自考本科查学历时发现这个问题,否则的话可能永远都会被蒙在鼓里。

应该说,陈秋媛没有上大学是她终生的遗憾,而顶替者的做的太过分了,毁了陈秋媛的一身。当然,我相信以顶替者的年龄和经历,她当年肯定也是按照家人的安排,在家人的操作下成功上大学的。

不管顶替者这个大学是花钱买的还是其他原因得到的,肯定也是她家人的帮助才能够做到的事,相信冒名顶替者当时也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没有家人的帮助肯定无法完成这个事情。

当然,这个事情的处理结果还没有结束,冒名顶替者最终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而陈秋媛能够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或者她的大学学籍还能不能恢复,这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话题。

欢迎关注@木子职说,和我一起聊聊职场上的有趣事!

大家对山东高考顶替案的处理结果满意吗

这些被处理人员是否还同样的害了其他人,需要做出甄别,并发布出来。不能就事论事,还应举一反三,希望调查组给出结论。

2020年,你被别人顶替上了大学,就像苟晶那样,该怎么办

我是好多年不关心高考了。有些变动政策不了解,凭2000年录取情况,我觉得应该:

一,查分。关注自己是否上线,如果超分,最低录取线

二,随时关注查问报考第一志愿的录取学校进度。

三,查问本校有关招生小组有关情况。

四,若涉及迁户口,可查户口簿有无去向情况。

五,如遇顶替,及时找证据,报警,并告之录取学校。

关于建议将顶替上学入刑和冒名顶替上的学有用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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