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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admin1周前765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离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已依法登记结婚;

2.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离婚协议;

3.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申请离婚登记;

4.法律规定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不愿意离婚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链接:http://flzs.12364.com/flzs/85bb27c25bca2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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