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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受赠人有什么要求(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范围有哪些)

admin3周前733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遗赠抚养协议受赠人有什么要求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范围有哪些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遗赠抚养协议的生效条件
  2. 遗赠抚养协议中的抚养人能做遗赠人的监护人吗
  3. 遗赠抚养协议未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留份额
  4. 抚养遗赠协议是附条件赠与吗
  5. 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有什么规定
  6. 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范围有哪些
  7. 遗赠抚养协议必须双方签字吗

遗赠抚养协议的生效条件

遗赠抚养协议的生效条件是: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抚养协议中的抚养人能做遗赠人的监护人吗

监护人有权以被监护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但以被监护人名义与监护人自己签订遗赠抚养协的行为不具实践意义。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首先,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保护被监护人权益时,有权以被监护人的名义与他人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由监护人代理履行抚养协议的义务,被抚养人死亡时其遗产归被监护人所有。

其次,监护人以被监护人名义与自己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构成“自己代理”,实际上形成监护人自己抚养自己,死亡时遗产归被监护人所有的情况。笔者认为在理论上成立,但在实践中,一纸赠与合同即可实现,此种情况不具研究价值。

来源上海律师网页链接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遗赠抚养协议未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留份额

遗赠扶养协议本质上也属于遗嘱的一种,被继承人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则在继承时应当为其留下必要的份额,其余的遗产才能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处理。

必要份额的多少由法院根据继承人的情况客观判断,也需要结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生活所需等各种因素。

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当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家事法苑团队陈贝贝

抚养遗赠协议是附条件赠与吗

抚养遗赠协议不是附条件赠与,双方签订抚养遗赠协议时可以附条件也可以不符条件,附条件赠与的条件履不履行主要看当事人的意愿,即使当事人的另外一方不履行附条件赠与的条件,法律方面也不会强制要求对方执行附条件赠与的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31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有什么规定

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的规定有:

1、《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的权利。公民也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的权利。

2、《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第五条,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另外,遗赠扶养协议的顺位高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如果需要进行公证,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以到其居住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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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范围有哪些

一、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1、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2、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二、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三、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在我国相关的老年人,如没有人进行相应的抚养,相关的老人可以进行相关的遗赠抚养,来对自己的今后生活进行相应保障。这类遗赠者不可以是相关的法定继承人,对相关的遗赠财产、物品、数量都应积极的进行书写,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效益。

遗赠抚养协议必须双方签字吗

法律分析:遗赠扶养协议必须双方签字,只有确认才能表明双方当事人同意,关于遗赠抚养,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口头约定也是有效的。但是,口头约定极其容易发生纠纷,毕竟空口无凭,白纸黑字才是有力保证。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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