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社会发展、经济变化和道德意识的变化,同居现象更加普遍。同居往往会导致财产纠纷。那么非法同居期间一方购买的财产是否可以视为共同财产?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123律师网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居期间一方购买的房产能不能认定为共有财产
同居不同于婚姻。同居本身不能产生当事人之间的合法权利和义务。所以无法确认同居期间一方购买的财产是共有的。
一旦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如何分配这些财产就成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但同居期间的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非法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虽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但不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但原则上按平等分割原则分配,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非法同居解除时,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所得和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双方在同居期间购买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
由于同居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也没有形成夫妻身份的法律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能按有关法律处理,而应按《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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