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离婚后孩子归哪方抚养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故意跟孩子说对方坏话,教唆孩子与对方生疏,孩子长大后会真生疏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婴幼儿时期的孩子,父母离婚后,应该由母亲抚养吗
- 离婚女带孩子再婚孩子应该前夫抚养还是现任抚养
- 夫妻离婚后,孩子长大后到底要赡养抚养方还是两边照顾
-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该不该经常去看孩子
- 为什么大多农村夫妻离婚,孩子会归男方
- 离婚协议上可以写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吗这样写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 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故意跟孩子说对方坏话,教唆孩子与对方生疏,孩子长大后会真生疏
婴幼儿时期的孩子,父母离婚后,应该由母亲抚养吗
离婚抚养权的分配,若孩子处在两周岁以下以给予母亲抚养为原则,其他情况为例外。不一定离婚后抚养权就完全转移给女方,还要参考其他因素,比如抚养能力、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了以保障被抚养子女权益最大化作为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首要原则。
以被抚养子女的年龄阶段为标准,可区分以下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以随母亲生活为常态,随父亲生活为例外。
例外情形: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一)绝对优先条件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上述四种情形,不仅是从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同时还兼顾到了父方或母方自身的特殊情况,鲜明地体现了法理与情理的高度结合。
(二)相对优先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子女的抚育不单单是物质生活上的,精神层面的健康成长尤为重要。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但,随着《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八周岁,应考虑什么年龄段子女的意见,也将会有相应的降低。
四、特殊情形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出了约定或是法院作出了判决,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哪些情形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变更的方式几种?
1.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2.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加盖财务部门章。
离婚女带孩子再婚孩子应该前夫抚养还是现任抚养
无论监护权在男方还是女方,对方都有探视的权利,更有抚养的义务。父母离婚,父(母)子(女)关系不变是原则。所以,现任丈夫没有法定抚养义务,除非你前夫因故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时(比如:久病、致残、坐牢、死亡等)现任才有相关义务。但在实际生活中,现任一般都会或多或少地参与其中。
夫妻离婚后,孩子长大后到底要赡养抚养方还是两边照顾
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后父母双方无论谁是孩子的监护人,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只不过是一方是直接抚养,另一方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同理,孩子长大后对父母双方也都有赡养的义务。虽然有的父母离婚后一方没有切实尽到抚养义务,但这种在道德上应当进行谴责的行为并不阻碍他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该不该经常去看孩子
你是跟男人离婚,不是跟孩子离婚,你跟孩子的血缘关系没有被分割掉,你依然是孩子唯一的亲妈!你说你要不要去看孩子?这问题问的脑袋里装的什么玩意儿?
去他家看什么?离了就是离了,没事少来往,总往一起凑合什么?一个礼拜把孩子领回你家照看两天,剩下时间该上班上班,该挣钱挣钱,该成家成家!把孩子抚养费一分不少的给他家,别让他挑理不让你见孩子!再就是别当着小孩子面说你俩之前那点破事儿,你这个前夫最好提都别提,别拿孩子当报复工具……
做到这些也就得了,哪怕你们离婚了,孩子也不至于因为生在单亲家庭里,性格异常特性!关键我怕你做不到,看看你问的那是什么问题……
为什么大多农村夫妻离婚,孩子会归男方
好多农村夫妻离婚,孩子归男方,这个问题我简单的说一下。
在如今,农村生活条件好了,人们思想上,情感上丰富了。就会使好多夫妻在思想上及三观上,就开始有了矛盾,产生矛盾以后,而导致离婚。
在夫妻离婚后,大部分孩子都归男方养育,这也是农村传统思想,有老思想上产生了,只要有孩子,就是延续了香火,也就有了根。所以好多夫妻离婚后,男方都会去要孩子的抚养权。
还有一点,是好多农村夫妻离婚后,也是为了孩子过的好一点,女方怕自己能力有限,不能更好的去抚养和教育孩子,变很不忍心的将孩子的抚养和教育,留给了男方去抚养以及教育。
其实好多夫妻离婚后,只能是苦了孩子。孩子跟着父亲,会缺少母爱,孩子跟着母亲,会缺少父爱,所以这样做,也是对孩子的一种不负责行为。孩子在单亲家庭中生长,对孩子的思想和教育也是一种很不好的表现。
所以大部分农村夫妻离婚后,孩子都会归男方抚养及教育的,男方在经济条件上也许会少许的比较优越一下,也更能担负起养孩子的责任与义务。
个人观点,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如有不足之处,可以下方留言,及讨论交流看法。
离婚协议上可以写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吗这样写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谢谢邀请!
??协议离婚是较为恰当的选择,但协议上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其离婚前的夫妻双方,
在没有威胁、欺骗、干预、引诱……,而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自愿作出的承诺。这种承诺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约定。
??据此、其共同抚养孩子的相关义务、权利、责任……,是可以写入离婚协议书的。且还可以写上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和孩子自愿跟随爸或妈的意向。以及抚养人、监护人的姓名、相关费用标准、物价上涨因素、……,交纳方式、时间……等。
具有完整的信息(事宜)则更有助于双方履约。其好处是:以防耍赖、或男女双方再婚后,出现意外、悔约、产生错觉、误解与不测……。
??任何一个问题都具有多面性。将孩子的共同抚养费问题,写入协议,对以后是有较好正面影响的。
但由于各自的立场、观点不同,这种影响也会是多重性的,亦有好的正面影响;也有非正确理解下,所谓的负面影响。但总的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只要不是另有所求,没必要过度担心其他的意外影响。否则、不离婚而白头偕老,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主题中的第二个提问,是个广义性的未知数问题。比如:只有前提,没有指向、性质、目的……。究竟是担心以后什么问题呢,或局限于什么人呢;
但无论是指孩子、或是他的爸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这都应该要让他们知道的。因为他们都应有知情权。假如担心有什么影响,而不写入协议,或只表示口头离婚协议、或有什么要隐瞒,则更是一种幼稚、谬论,或谬误。
所以,笔者很难猜测你究竟担心的是什么具体问题,会受什么影响,则不便于具体分析,故请见谅。
??简言之,凡是离婚的任何一方,在今后的再婚生活中,都将有着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而某些印象深刻的问题,或许就是挥之不去的阴影、或有“旧伤新痛”的可能。
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故意跟孩子说对方坏话,教唆孩子与对方生疏,孩子长大后会真生疏
离婚后孩子归对方抚养,担心跟随孩子一方的父亲或母亲教唆孩子,跟自己对立,这种现象确实存在,因为走到离婚这一步,双方想必为财产,为孩子的抚养权,争得不欢而散,彼此记仇,在孩子面前,说你坏话挑拨孩子疏远你,很正常。
那么不跟随孩子共同生活得一方怎么办?虽然离婚了,但是和孩子的父子亲情,母子亲情不能断,抚养费该出就出,平时可以带孩子出来旅游,吃饭,看电影,开家长会……等等,不要因为离婚疏离了孩子让孩子感觉到,尽管不和你一起生活,但是你一直在孩子左右。
做到这些,相信对方在孩子面前诋毁你,孩子也就不爱听了,孩子也有是非观念,他心里也有好爸爸好妈妈得形象。坚持做好自己,无愧于心就好了。
关于离婚后孩子归哪方抚养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