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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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
您好,协议离婚的程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债务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要走哪些程序
协议离婚要的程序:协议离婚必须要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自愿离婚的必走的程序,具体程序是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具体步骤如下:
1、离婚申请:双方需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代理),提交所有证件资料,比昂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离婚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离婚申请时,应该把婚姻相关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而当事人要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会查明当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双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自愿、子女问题是否处理妥当、财产问题是否处理妥当等。
3、登记: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协议离婚程序
首先,协议离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需一致同意离婚,并对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已协商一致,并写入《离婚协议书》中。
然后,男女双方携带好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单人免冠照片若干张,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进行办理,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后,对双方自愿离婚的,并就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当场会颁发离婚证给双方,并将结婚证收回,自此,双方解除夫妻关系,同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对双方产生将法律约束力。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到底要走哪些程序
协议离婚要走如下程序:
(1)订立离婚协议;
(2)双方亲自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5)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协议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法律分析: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的程序
协议离婚的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1、拟定离婚协议书。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4、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三十天满,从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但需要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协议书的书写如下: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行经平等友好协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动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
4、支付方式:甲方按季支付乙方本协议项服务费用,每季___月___日前将本季度费用足额划入乙方所指定的账户内,乙方按收到金额开具物业管理服务发票。
5、协议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上,协议到期如甲方仍需提供上迏保洁服务,双方续签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期内需改变内容,需堤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6、双方职表与权利:
(1)甲方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约定的各项费用,
(2)甲方应尊重乙方服务人员正当的工作与人身权益,
(3)便用权归甲方管理。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拟定离婚协议书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4、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三十天满,没有撤回申请的,从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双方应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发证,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4、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如下:
1、协议离婚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
(4)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
(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
2、领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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