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拒绝看望你的孩子,你能停止支付儿童抚养费吗?即使对方不允许孩子探视,也不能停止支付抚养费。支付赡养费和探望子女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仍为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时,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能以暂时不享有探视权来抵消。否则,刘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不依法阻止儿童探视。新修订的《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该条还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我们可以先谈判。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探望孩子的权利。判决仍拒不执行的,根据新修订的《民法典》第四十八条,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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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萍律师
顾萍,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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