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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的基本流程和步骤(法庭开庭流程及注意事项)

admin2周前1709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开庭前的基本流程和步骤,以及法庭开庭流程及注意事项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我是被告,法院开庭一般是怎么个流程
  2. 法庭开庭流程及注意事项
  3. 移交案件立案流程
  4. 民事诉讼庭审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
  5. C程序执行前要先经过哪三个步骤
  6. 法院谈话和开庭是一回事吗
  7. 刑事案件开庭前司法局让我去干什么

我是被告,法院开庭一般是怎么个流程

开庭审理的流程

1、开庭时,法官会先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宣读一系列法庭审理规则,询问双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员需要回避等等,一般情况不需回避。

2、法官要求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出示证据(有时候法官为了节省时间,一般会用一句话带过,说被告已看过起诉内容,则此步可以省略)。除非原告有新的陈述,可以补充表达出来。

3、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

4、法官分别询问原告和被告关于案件的证据,有什么观点和看法或反驳——这叫质证,还会询问涉及案件的具体细节。如果需要对证据进行进一步的鉴定“是否属实”的,此时应该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

5、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辩论。

6、辩论完毕,法官会向双方询问是否愿意调解解决纠纷,如果双方愿意调解并能调解成功的,法官会出具调解书,双方签名之后生效;如果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则法官不再调解。

如果在开庭几天后,双方可以再调解,并能达成一致意愿的,可以告诉法官,按调解成功来解决,由法院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7、整个庭审过程,由书记员记录双方各自的发言。如果其中一方不愿调解,那么在各自发表完毕陈述后,书记员将庭审的记录打印出来,要求双方看过有没有跟在庭审过程发表的言语有出入,有的可以适当修改并在修改处签名。双方看完或修改完成庭审笔录之后,庭审结束。

法庭开庭流程及注意事项

(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3)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移交案件立案流程

流程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移送案件时,应随案附送相关材料,包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以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应退回案卷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事诉讼庭审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注意什么

民事诉讼是一个复杂的、多方参与的司法活动,站在不同角度其需要注意的侧重点也是不同的。下面简要介绍一下一般意义上的民事诉讼庭审流程及不同角度需注意的事项:

一、民事诉讼庭审的基本流程简介

1.核对信息,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核对双方信息,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报告庭前准备情况

法官入庭和书记员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现在有改革试点的地方会有法官助理的出庭,其一般与书记员一道并坐在书记员旁边,有的地方则是在审判台附近安排法官助理)

3.宣布开庭

审判长(独任审理的则为审判员)先敲击法槌,然后宣布:……一案,……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简单介绍审判人员情况,告知双方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双方是否申请回避的意见。

4.法庭调查

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一般按当事人陈述(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宣读答辩状)、归纳小结(争议焦点)、当事人当庭举证(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当庭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

5.法庭辩论

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当事人应当围绕各自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主张,就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展开辩论。

6.陈述最后意见

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最后意见。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指引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作最后陈述。

7.宣布休庭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布休庭(一般是择期宣判,当庭宣判也有,但比较少),然后敲击法槌。宣布休庭前法官可能还会询问是否愿意调解,如果愿意则进行调解(或庭后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协议书并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调解不成,宣布休庭。

一民事诉讼庭审中需注意的事项

一、当事人角度

1.在开庭前一天和律师碰面,或者提前30分钟到法院和律师见面,代理人会告诉你法庭程序怎样进行,如何回答法官的问题。这有助于缓解你的紧张情绪及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2.注意梳理案件的具体细节问题(特别是关于证据的),这些法官在法庭上可能会问到。这些细节问题可能会影响法官对于事实的认定,并最终决定案件的胜负。

3.注意携带身份证及传票,不然你无法进入法院或者找不到具体开庭的法庭。

4.带上所有相关文件的原件(尤其证据)以备法庭审核。

5.关闭手机或者调至静音(有的法院专门要求收集需放置在特定储存柜中)。

6.回答法官问题的时候,要针对具体问题回答,简明扼要,不要回答与提问无关的内容,也不要重复已经讲过的话。回答问题不要带个人情绪,以免对法官产生负面影响。

7.有些案子法官倾向调解,会首先告诉当事人最坏的结果,从而降低当事人的期望值,以便顺利达成调解的目的;这时候不要被这些结论所迷惑,而是要听听律师的意见。

8.开庭结束后,注意看开庭笔录,发现和自己表述不一致的地方要提出并让书记员修改。

二、站在法官或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角度

1.部分民事案件庭审前一般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组织开庭,以更好地解决矛盾,同时也能提高办案效率。

2.对于比较复杂、证据争议比较多的案件,可先组织证据交换(一般由承办人或法官助理负责),减少庭审负担,提高庭审效率。

3.由于部分基层法院法官力量配备不足,每个法官及书记员的工作量较大,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简化庭审程序(速裁案件等)的情况。而对系列案件或群体性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也可以利用代表人诉讼以提高效率。

4.对证人证言的举证、质证,需注意提前询问原被告,并固定相关联系点,并且确保证人没有旁听庭审,否则有可能会丧失证人资格或证言的证明力。

5.对一些存在信访、涉群体利益或者可能产生恶性时间的案件,处理过程中要注意言语态度,避免矛盾激化,及时向院领导汇报,请求增派警力,既可以保障庭审顺利,也可以保护自己。

6.对争议焦点的概括要具体明确,一个具体明确的焦点可以更好地指引原被告双方对此进行举证质证与辩论,有利于案件事实的进一步查实与裁判的准确,要尽量避免使用诸如“原告请求是否有法律及事实依据”“原告请求能否支持”等大而空的语句。(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C程序执行前要先经过哪三个步骤

答:民事案件普通开庭审理程序经过三个步骤是,立案,询问当事人,开庭公告通知,而后进行开庭审理,立了案,办案法官询问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和张贴开庭公告,而后按开庭审理程序开庭,开庭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这是开庭审理程前立案,询问当事人,开庭通知公告的三步骤。

法院谈话和开庭是一回事吗

法院谈话和开庭不是一回事,区别如下:

1、法院谈话是非正式审理流程,开庭则是正式审理流程。

2、法院谈话可以只找一方谈话,也可以将原被告双方都约来谈话,但一般不采取只找一方谈话的方式。开庭需要通知原被告双方参加。

3、法院谈话未必形成结论,开庭则一定要有结论,或判决结案,或调解结案。

刑事案件开庭前司法局让我去干什么

刑事案件开庭前要去司法局开证明,为了说明被告人具备缓刑的社会矫正条件,但这不代表一定具备缓刑的条件。

法院开庭前的注意事项:

1、准备好相关的身份证件;

2、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原件;

如果是案件当事人并且有代理律师,要注意在法庭上少说话,说话要切中要害,多余的不说,以免越说越错。

如果是没有委托代理律师,建议在法庭上的时候跟着法官节奏,把自己的诉求表达清楚,不要被对方误导。

开庭流程:

1、核对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2、原告(上诉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及其要求。(简要阐述诉状)。

3、被告(被上诉人)陈述(同上)。

4、原告(上诉人)举证(阐述自己的证据情况)和质证(针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

5、被告(被上诉人)举证和质证。

6、法庭辩论。(双方对争议点发表自己更详细的意见)。

7、法庭组织调解。

8、判决。

关于开庭前的基本流程和步骤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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