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的一些知识点,和夫妻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贷还未还清,这种情况房子该如何过户需要进行公证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前夫离婚后有新欢,我还有机会吗
- 夫妻离婚后还在同居,算违法吗
- 夫妻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贷还未还清,这种情况房子该如何过户需要进行公证吗
- 夫妻之间离婚,起诉离婚好还是协议离婚好
- 夫妻之间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前夫离婚后有新欢,我还有机会吗
如题。
婚姻不是儿戏。我的观点是:
既然已离婚,这样的机会不要也罢!更何况他又有了喜欢的人!能够理解你现在的心情,也能够理解你目前的处境。
可以肯定的是,假若你前夫一直单身,你寻求复合的欲望绝对不会这么强烈。
不清楚你们当初离婚的真实原因,亦不明了你们原有的感情基础。
但我清楚地知道:
一段好的姻缘必然建立在相互理解、彼此信任的基础上。
夫妻间最好的关系就是相互包容,彼此成就对方。许多夫妻之所以会走到离婚的境地,感情或生活上必定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日积月累后矛盾堆积的结果。
拥有时不懂得珍惜,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是大部人的通病。人性使然,也不能完全怪你。
事已至此,过去的就让它过去!迅速从前段婚姻的阴霾中走出来,勇敢地去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才是你当前要做的最紧要的事情。
不纠结过往,不沉缅过去!没有孩子羁绊的你,大可以如释重负,想你所想,做你所做。
不自暴自弃,不一撅不振!
没有婚姻束缚的你,更应该重拾信心,拥抱生活,迎接未来。
把日子过得充实,让自己变得优秀!
相信:
努力后的你,一定会迎来属于你自己的真正缘份,拥有不一样的人生结局!夫妻离婚后还在同居,算违法吗
曾经的夫妻关系离婚后,男女双方恢复到单身状态,有自由交往男女朋友的权利,而对于男女之间的同居行为,目前法律只不是不保护这种关系引起的情感纠纷,假如发生了财产等纠纷还是可以诉讼到法院去解决的。
从常识来看就知道,男女同居并不违法。
01法律并没有禁止单身男女之间共同在一起生活感情问题,情侣之间的情感纠纷本身其实是含有人身属性的民事活动,关于民事活动的限制,秉承的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
目前,法律并没有规定未婚男女不得住在一起,而离婚后的夫妻其实就是未婚男女的身份,所以夫妻离婚后同居在一起,并不违法。
而且现实生活中,许多夫妻离婚的原因很多,有可能不是因为感情原因离婚,这样住在一起便很正常,当然也有的夫妻是离婚后想给自己点冷静相处,再寻和好的机会,可能基于孩子和家庭完整性的考虑。
02男女情侣的生活方式更多是受道德所调整感情是人自由处置自己生活和情感的权利,婚姻要自由,同样恋爱也要自由,如果没有了自由就失去了情感带来的安全感。而自由的恋爱的谈情方式,或者情侣双方选择的生活方式虽然不受法律所调整。
但却与道德密切相关,人都是群居动物,需要在一定社会环境和生活圈子中生存,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可避免的就会受到道德的调整,会受到他人的评价和谴责。通俗来说,就是人有时候会被动的生活在他人的评价之中,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都不可避免的要遭遇这些评价。
所以,我们虽然有选择自由生活方式的权利,但是也需要适当考虑影响和社会评价,毕竟道德的监督是促进人提高素质和自我认可的。
结语感情的事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更为清楚,在谈感情的时候大家都不喜欢往上面加入权利义务,其实不可避免的都有权利义务的要求。特别是夫妻感情,更加需要权利和义务的约束来维持某些行为的正确性。
关于男女一起生活,我的态度是适可而止!
夫妻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贷还未还清,这种情况房子该如何过户需要进行公证吗
1、夫妻离婚以后,会有”离婚协议“,这个”离婚协议“是要在民政部门留存一份的,民政部门会盖章在上边。离婚协议上边就会有对这套房产的归属;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上会有对这套房产的归属;
2、这套房产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主贷人A,但这套房产判给B了;贷款不结清,是没有办法过户的,不但银行不同意,不动产登记中心也不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只要正常还款,银行才不会管房子归谁了;
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主贷人A,恰好这套房产判给A,事情就好办很多了;B只要拿好离婚证,这个就是免责声明,如果A无力偿还房贷,再去找B的时候,拿离婚证给银行看就好了;
3、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就需要减名字,贷款不结清,不管减哪个人的名字,银行都不愿意;有些人就觉得不能理解了,法院明明是已经判了呀,银行能大过法院吗?根本就不存在大小的比较关系,法院可以规范民事关系,而银行也要开门做生意的。比较理智的做法是,拿钱把贷款结清了,银行解押了,随便你们去不动产局怎么折腾;
夫妻之间离婚,起诉离婚好还是协议离婚好
不幸要离婚,到底选择协议还是诉讼?
其实离婚方式,可选择的只要两种,那就是协议和诉讼。
协议离婚,适合双方争议不大,自己协商就可以解决,或者借助亲友协助就可以协商完成的,这种很简单,到民政上办一个离婚手续即可,好说好散。
协议离婚,优点是省事、不劳心、花费少、影响小。但是只适合双方争议不大的情况。
诉讼离婚,就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的离婚。一般适合双方在财产、债务、孩子抚养等方面争议巨大,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
诉讼离婚优点是能解决无法协商的问题,但是缺点也是显而易见。
一是花费巨大。双方既然走法院,就要少不了缴纳诉讼费,请律师,调查取证、开庭等等等等一系列步骤,有的第一次起诉不判离还要折腾一顿时间再一次起诉,非常麻烦。
二是劳心费神。双方需要挖空心思准备证据和理由,尽量将财产多争取一些,将债务多推出去一些,另外孩子抚养的解决也非常麻烦。
三是影响巨大。双方折腾离婚劳心费神不说,搞得沸沸扬扬很没有面子。
四是双方矛盾进一步扩大。虽然散意已决,但是反复折腾,双方剑拔弩张,唇枪舌剑,搞得关系更加紧张。
所以说,具体协议还是诉讼,要根据双方情况而定,能友好协商当然是协议离婚比较好,但是双方争议太大实在无法协商,也只能诉讼了。
夫妻之间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夫妻之间,传统的思想认为:一家人,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所有资产都是两人共有的,所以双方之间不存在什么欠款,也就不存在什么欠条,即使存在也不用还,财产混同吗。
但放在现代社会婚姻家庭观念中,这个可能就行不通了。尤其新的《婚姻法》施行以后,夫妻既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即实现婚姻关系契约化。在夫妻双方对各自财产有约定的情况下,当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或因某种原因一方对另一方有欠款时,这时双方之间打下的欠条有法律的约束力。
这道理也很明白,现在早已不是“夫为妻纲”的年代,妻子是丈夫的附庸品;现在是婚姻自由,婚姻平等的婚姻契约时代,夫妻双方可以约定除违反公序良俗以外的一切财产和人身行为,比如说,禁止家暴,夫妻间互相忠诚义务。
尤其当今社会有部分老人再婚,为防止因财产继承问题和子女发生纠纷,对再婚后的资产,收入,经济开支往来完全可以作出约定,对彼此间的债权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以不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为前提,夫妻间财产混同制是原则,财产契约制是例外。
关于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和夫妻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贷还未还清,这种情况房子该如何过户需要进行公证吗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