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自由的,离婚或丧偶的人有权再次追求自己的幸福。遇到合适的人可以再婚,再婚需要像结婚一样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再婚需要离婚证吗?下面123律师网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关于再婚是否需要离婚证的信息,请关注123律师
一、再婚要不要离婚证
根据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离婚证,离婚后再婚需要拿回离婚证。根据《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1986年9月11日,民政部,如果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毁坏,则不能补发。当事人遗失或者毁坏《离婚证》的,可以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了核实,确认当事人已在本机关依法办理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申请核实属实后,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审批,并依法发给当事人《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发的证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之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二、再婚程序和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1.申请:带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集体户籍页)、近期免冠照片3张2寸。如果你离婚了,请带上你的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大厅办理,双方亲自到场提交上述手续。
3.检查:查看户口本和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报名: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支付报名费用9元。双方应写声明书,签字并按手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
5.证明:完成登记手续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备案,当场向双方颁发结婚证,正式宣告夫妻关系结束。双方婚姻关系经法律确认,并携带离婚证。
三、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1.如果中国离婚公民在中国申请再婚,如果其之前的婚姻关系是根据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在外国解除的,其离婚证(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应得到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被裁定认可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决予以承认,但必须由他居住的国家外交部或外交部,的授权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再婚,必须出示离婚证。如果之前的婚姻是根据当地法律通过外国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前配偶的国籍证明。
如果前配偶是中国,公民,其离婚证(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得到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和承认。被裁定认可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前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经过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决认可,但必须经过本国公证处公证,由本国授权机构在外交部或外交部,认证a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中国人民法院作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裁定或者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国籍证明或者离婚判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纳入结婚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6.与中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按照该条约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使用。
7.申请结婚一方提供的虚假证明或者证明被涂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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