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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对象是什么(监视居住通知单位或本人吗)

admin1周前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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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异地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
  2. 监视居住与看守所区别
  3. 两人同案,一个人坐牢,另一个人可以监视居住吗
  4. 什么罪是重点监控对象
  5. 接到监视居住通知后家属家属应当做什么
  6.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7. 监视居住通知单位或本人吗

异地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

异地监视居住的条件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但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却并未被普遍运用,即便运用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异地监视居住方面。

监视居住与看守所区别

区别:一场所不同,监视居住可以在居住地进行,看守所则在固定辖区。

二限制程度不同,监视居住可以在规定区域内自由活动,看守所则完全失去人身自由。

三法律意义不同,监视居住是刑法上的强制措施,而看守所是临时羁押场所。

四适用的对象不同,监视居住适应罪行轻微的嫌疑人,而看守所适应于拘留,逮捕的嫌疑人。

两人同案,一个人坐牢,另一个人可以监视居住吗

可以。即一人已经审判定罪服刑,另一人尚未进入庭审程序(另案处理)。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什么罪是重点监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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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派出所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一是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二是由涉嫌犯罪的倾向第三,有扰乱社会治安的相关问题,三是涉嫌洗钱案件的机构等

?

对于有充分证据证明可能会实施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实施犯罪的人员也可以进行监视居住。供参考。

接到监视居住通知后家属家属应当做什么

接到监视居住通知后家属家属应配合公安机关对监视居住人不得离开居所。

通常情况下,被依法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是在其住所执行,此时自然而然就会与其家人共同居住在一起。那么,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允不允许会见家人的情况。但要是其没有固定住所,此时对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话,则往往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那么才能与其家人会见。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不适用普通监视居住的,是可以指定居住监视居住的,并且监视居住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指定监视居住是监视居住的一种方法,如果当事人不适用普通监视居住的,是可以指定居住监视居住的,并且监视居住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监视居住通知单位或本人吗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监视居住的对象是什么和监视居住通知单位或本人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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