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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转让土地(厂房转让的土地增值税)

admin1周前778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公司之间转让土地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厂房转让的土地增值税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企业用地属于什么性质
  2.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土地合同有效吗
  3. 购买公司土地流程
  4. 总公司与公司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缴纳契税
  5. 厂房转让的土地增值税
  6.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转让吗
  7. 工业用集体土地如何转让过户

企业用地属于什么性质

企业用地是工业用地的土地性质,这种土地可以盖厂房、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仓库及其工厂的附属设施用地,发展工业,不能用于房地产的开发。

工业用地是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工厂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土地合同有效吗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土地合同是不是有效要看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如果是土地流转合同,只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影响土地所有权,这样的合同有效;如果是土地出让合同,只能和村委签订,因为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和个人签订就是侵权合同,是无效合同。

购买公司土地流程

一、土地使用者,应依法进行土地登记。经过土地使用者申报、权属审核、地籍调查、登记注册、按规定缴费,最后发放土地使用证。

二、初始登记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供土地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或建筑执照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写土地部门统一的表格。

三、土地变更登记

1、买卖房屋:该申报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契约(统一格式),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卖方的土地使用证,该幢分配窗口表等。

2、析产、继承、转让:该申报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使用人土地使用证,公证书等。填写土地部门统一的表格。

四、每周本科负责将上述申报资料上交市局地政地籍处。等制证返回后10个工作日内立即通知使用者领证。

五、在登记过程中,现场需勘查、测量、设标。土地使用者应给予和配合。土地部门应将办事情况及时通知土地使用者。

六、土地使用者登记后,其地块进行地籍调查,经办事人初审,科长复审,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土地使用证。领取土地使用证时,须提交土地登记收件单。

总公司与公司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缴纳契税

国税函[2008]514号文件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国税函[2006]84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

厂房转让的土地增值税

一、工业厂房转让需要交的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规定,房屋买卖契税按成合同交额的3%缴纳;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房屋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和财税[2008]174号,单位房转让营业税按差额的5.6%缴纳(单位自建房无发票按全额缴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按增值的比例缴纳(增值50%以内按30%,增值100%以内按40%,增值200%以内按50%,增值200%以上按60%);

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和《中的所得的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境内单位转让房产,由单位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企业所得税按合同金额的2.5%预征(企业所得税交国税的企业在交易时可不交)。

二、工业厂房转让需要交的费:

1、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非住宅交易费每平方10元(交易双方各半);

2、房产登记费550元/幢;

3、印花税0.1%(双方各半);

4、土地登记费0.08元/平米;

5、土地交易费3元/平米(双方各半)。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转让吗

不属于,但是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工业用集体土地如何转让过户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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