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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法律规定(建筑商把开发商的楼房卖给他人是不是违法?)

admin1周前1209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法律规定这个问题,开发商欠建筑商一部分工程款,建筑商把开发商的楼房卖给他人是不是违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开发商欠建筑商一部分工程款,建筑商把开发商的楼房卖给他人是不是违法?
  2. 农村宅基地可以私下买卖吗?购买后和卖方还有关系吗?
  3. 抵押中的房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开发商欠建筑商一部分工程款,建筑商把开发商的楼房卖给他人是不是违法?

这种讨债行为一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除非开发商事后追认或开发商将工程折价给建筑商。

首先,界定下上述行为的发生时间。考虑到不动产的特殊性质,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需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合同才发生效力。所以,题目所述建筑商卖楼房的行为应该处于签完买卖合同之后,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这一时间段。

建筑商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前,楼房的所有权人是开发商,建筑商擅自将开发商的楼房卖给他人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具体到这个案子,如果开发商事后追认合同效力,开发商可与原房屋购买人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建筑商事后从开发商处合法获取房屋产权,原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否则建筑商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合同解除的赔偿责任。

建筑商可行使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合法保障自身权益。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合同法》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行使优先受偿权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时间条件

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超过6个月才行使的,法院不予支持,此时无法享受优先受偿,只能按一般债权处理。

二、事前条件

只有在开发商逾期不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建筑商才有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机会。

三、受偿范围

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并非建筑工程价款的全部,仅为承包人因承包工程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机械台班费、各种税费等。

至于发包人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停返工损失、材料设备闲置损失、预期可得收益及约定违约金等均不属于优先受偿的范围。

四、解决方式

一是可以跟开发商协议将涉及工程折价,二是向法院申请拍卖工程获取赔偿。

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如所有权不明确、有争议的建设工程以及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办公楼、道路、桥梁等公益建筑工程,均不适用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农村宅基地可以私下买卖吗?购买后和卖方还有关系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私下买卖吗,答曰,不可以!

旧社会土地私有时,宅基宅基地可以随间买卖,一纸契约即将产权转移。人民公社以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农民,因为没有所有权,所以农民不可以私自买卖宅基地。但是,农村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可以买卖自己的房屋。不过,房屋不是空中楼阁,必须是盖在宅基地之上的,为了规范宅基地使用权,现今政策条件下,农村房屋的买卖也有一些基本的限制。

现在农村宅基地政策比较严格,单就宅基地使用权来说,不可以买卖,只可以转让,但转让仅限于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成员,宅基地转让后,让出方不得再申请宅基地。而受让方因为有了宅基地,也不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了。

在农村,单纯买卖或转让宅基地的现象极少,一般都是买卖房屋。为了杜绝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子流出,禁止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员到农村购买房屋。所以,农村房屋买卖,只允许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达不到一户一宅标准的缺房户。这种合法的买卖,也不能私自买卖,必须经过村委会同意,才能依法办理宅基地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不是和过去那样双方随便签个协议就行。

如果买房一方不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外村人口或者城镇人口,那么这种买卖行为不合法,村集体也不会同意。私自买卖,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所无法办理宅基地或房屋过户。虽然看起来没人管,但一遇纠纷就只能判定合同无效。

所以,农村宅基地受所有权根据,是不允私下买卖的,即使合规合法的买卖,也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并备案,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买卖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村集体不同意,宅基地使用权就无法随房转移。

如果合法合规的买卖,并经村委会同意,买卖后自然和卖方再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不合法的买卖,即使签订了买卖合同,也无法办理使用轻和产权转移,自然从法律上讲,宅基地的使用权还在卖方手中,买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抵押中的房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由于现在房产的价值普遍较大,所以买房时需要小心翼翼,避免买到被抵押在先的房。但是,如果对被抵押在先的房有意向,或者事先并不知道房子被抵押了的,那么将直接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事实上,房子被抵押在先其实还可以出卖,但出卖人需要尽到以下的义务: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房。比如房子被抵押给银行的,那么出卖人要将房子给卖了的,即需要先通知银行那边,接着取得银行的同意才能卖。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未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那么将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如果经通知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房子,抵押权人应当将转让所得到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2、出卖人要事先告知买受人房子已经做了抵押的事实,否则买受人后知后觉的话,将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不过,一旦出卖人清偿了抵押债务之后,那么将不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最后,其实现在房产价值普遍较高,所以一旦影响买卖合同效力,将直接影响买受人的利益。不过,只要出卖人有故意隐瞒房屋被抵押了的事实,因为属于可撤销的合同的要件,所以买受人即可以积极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并且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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