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和证件,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以下资料:
1.男女双方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等。
2.男女双方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
4.子女的出生证明和与子女抚养有关的证明材料;
5.离婚需要带去民政局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十一条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外国人,除提供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有效护照和身份证,以及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