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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专项整治(如何看待最高法发布称将“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admin2个月前640

很多朋友对于民间借贷专项整治和如何看待最高法发布称将“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2021民间借钱多少利息合法
  2. 民间借贷,借款方自愿付高额利息和违约金,可借到钱后既不认可利息违约金也不还怎么办
  3. 如何看待最高法发布称将“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4.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15.4%,你怎么看
  5.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年化率的规定
  6. 在法律方面,国家对民间借贷是支持的吗
  7. 民间借贷虽然约定了高利息,但从来没有付利息,法院判非法经营罪吗有何依据

2021民间借钱多少利息合法

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能超过15.4%,超过15.4%的,法律不予保护。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最高法发布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

民间借贷,借款方自愿付高额利息和违约金,可借到钱后既不认可利息违约金也不还怎么办

这个问题问得不错,实际意义很大。社会上有时会发生借款人为了借到钱愿意支付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利息,但事后不承认的情况。那么如果真的发生这样的事情法院会如何审理呢?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政策

2020年8月20日前的民间借贷采取的是两线三区的政策,两条线分别为24%和36%。

对于违约金加利息总额在24%以内的部分司法采取的是绝对支持的态度,也就是只要答应了就必须支付相应的利息,即使事后反悔了也不行,只能按照事前定下的借款合同履行。

24%-36%之内的部分采取相对支持的态度,如果。也就是如果双方事前定好了违约金和利息,事后也支付了的话就不能要回了,但如果事后题主返回没有支付的话司法只是支持24%以内的部分,超过24%的部分不支持。

36%以上的部分为真正意义上的高利贷,绝对不会支持。哪怕事先订了合同,事后也给了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但之后后悔想要拿回的花司法都会支持。

因此,2020年8月20日之前要看你们之间的到底有多高。24%以内的部分哪怕对方想赖也没用,必须按照借款时约定的支付。超过24%的利息加违约金根据情况来看,如果还没支付的话确实可以不付,没有办法强制要求其支付。

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政策

2020年8月20日后的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两线三区变成了一线两区,一线指的是4倍一年期lpr,目前来看是15.4%。

新的规定下不再分绝对支持和相对支持,只有支持与不支持。也就是说民间借贷中约定的利息加违约金年化收益率总额不到15.4%的必须要归还,这不是借款人想赖就能赖的。

超过15.4%的部分就不一样了,借款人不想支付了也没办法,司法不会要求他支付。甚至已经支付的话告上法庭后也会判决归还这部分的利息和违约金。

必须在借条上写清利息和违约金数额

民间借贷中还有一条重要的规定,那就是利息必须以约定过的为准。一般借钱时都会写借条,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清楚利息的话视为没有利息,哪怕你们口头约定了也没用,事后对方反悔的话法院只看借条上是怎么写的。

因此,民间借贷不仅要写借条还要写清楚一年的利息到底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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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最高法发布称将“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去年曾经跟最高院的几个老师交流过,当时他们就有这个意愿。

24%和36%,虽然和过去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差别不是很大。

但实际上经过核算,这个利润也是非常惊人的。

要知道,实体经济的平均利润率也就在6%左右,也就是说实体经济的产出还不够偿还借贷利息的。

而从事实体经济上,还需要投入一些实际上的劳动。而简单,本身只需要把钱放出去就可以了,本身不需要付出劳动。

可以说是躺着赚钱的一种行业。

这也是前几年小贷公司遍地开花的原因之一。

最重要的结果就是实体经济空心化,都想着把钱放出去,而不是从事实体经济。

而金融行业只是经济的润滑剂,本身不产出实际产品。如果越来越多的实体经济转向金融行业,将会导致社会生产大幅倒退,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

这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都多次提到要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在这个背景下,最高院要针对借贷利率保护的范围,也是一种导向,将会引导更多的资金流入实体行业,促进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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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15.4%,你怎么看

这表明了国家降低借贷利率的坚定决心。

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太高,全社会的债务负担过重,房奴身上的负担太重,这些都是现实社会中客观存在的问题。

我个人觉得,国家已经清楚地看到这些问题,正在不断努力降低借贷利率,给实体经济减轻负担,给全社会降低债务负担,也是在给广大购房者减负,维持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近这几年,内外部经济环境非常不好。贸易战和疫情的发生,让很多企业和个人遇到暂时失去收入来源,而债务却仍旧需要按时偿还,企业与个人的还债的压力巨大。

现实社会中,有些行业的银行贷款坏账率已经高达5%以上,失信的个人数量也在与日俱增。降低借贷利率,就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就是在给他们减负。

在此之前,我们已经通过金融改革,废弃基准利率,改成LPR报价利率,国家希望通过此举,有效引导贷款利率逐步下行。这是在降低正规金融系统的融资成本。

此次,国家又出手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上限。国家的态度十分明显,就是要降低民间的融资成本。

总之,我个人认为,国家降低借贷利率的决心是十分明显而且坚定的,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LPR不断走低也是可以预见的,广大房贷者应该尽快去把房贷改成LPR。

同时那些希望房价崩盘的人,应该放弃幻想,理性看待房地产市场,不要幻想捡漏,如果有条件可以尽快入手买房。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年化率的规定

最高法院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年利率15.4%,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还。

这个15.4%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根据每个月的20号央行下设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生成的。

央行授权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定期公布LPR,最近一次是2021年5月20日公布的,1年期LPR为3.85%,其4倍就是15.4%

在法律方面,国家对民间借贷是支持的吗

按相关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额度,并没有明文进行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但是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有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规定。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民间借贷虽然约定了高利息,但从来没有付利息,法院判非法经营罪吗有何依据

民间借贷形成高利贷后会给社会治理带来很大的麻烦,在今年十月份曾经出台了一个将民间借贷以非法经营罪入刑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将高利贷入刑的具体量化细节。

01民间借贷约定了高利息,并没有实际支付利息,本身行为是合法的

结合规定是最近两个月出台来看,民间借贷入刑的情形具体加大打击力度应该在此之后,但是违法犯罪行为一直持续到现在直至以后,那么不可避免的就会被以非法经营罪打击的可能。

从借贷利息约定来看,双方虽然约定了高额的借款利息,但是在实际履行中并没有按照此标准进行支付,那么已经履行的部分就是合法的行为,所以不存在以非法经营罪追究的情况。

但是,如果约定了高利息后,反复主张高利息,同时还有对其他人同类情况的要求,是有可能触及非法经营罪的。

02高利贷入刑的情形

如果出借方具有下列情形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1)没有放贷资格;

(2)向不特定人放款十次以上;

(3)年利率超过36%以上;

(3)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超过200万,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超过1000万。

只要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则出借方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将会被非法经营罪进行刑事打击。

结语

所以,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在从事民间借贷行为的时候,要遵纪守法,不要只看到眼前的高额利息而触及违法犯罪,如果构成犯罪,不仅赚到的利息将会以违法所得的形式被没收,同时还会处以罚金并判刑的可能,并不值得。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民间借贷专项整治和如何看待最高法发布称将“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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