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企业被兼并后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关系(公司被兼并之后劳动合同)

admin1周前986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企业被兼并后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关系,公司被兼并之后劳动合同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企业被其他公司兼并前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一般情况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此外,合并后企业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文链接:http://flzs.12364.com/flzs/6b8628c101b741ea.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