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酒后驾车致人死亡为什么处罚这么轻,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可以缓刑吗交通肇事中悔罪的表现有哪些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为什么现在酒驾查的这么严,酒驾成本这么高,还有那么多人酒驾
- 醉驾退休待遇怎么样
- 醉驾后12123显示扣0分罚款0元
- 酒驾致人伤亡逃逸的能免于刑罚吗为什么
- 醉驾致人死亡出狱后还要赔偿吗
-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可以缓刑吗交通肇事中悔罪的表现有哪些
- 醉驾者死亡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为什么现在酒驾查的这么严,酒驾成本这么高,还有那么多人酒驾
侥幸心理在作怪,查的还是少了,如果酒驾查处率达到50%,也就是这些蒙混过关的两次必被捉,捉了就开除公职,蹲半年大牢,估计能根治。
实质上警力根本达不到,再说这个事情也没必要查这么死,主要精力还是放到严重刑事犯罪。还有农村的执法更是少,村民喝酒开车都习惯了,所以要加到执法力度。
醉驾退休待遇怎么样
醉驾是一定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但醉驾不影响退休待遇,所以奉劝司机朋友绝对不要喝酒开车,既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对家人负责,退休待遇是根据退休人员工龄越长,退休金越高,社保基金个人账户余额越高,退休金越高,当地平均工资基数三部分组成。
醉驾后12123显示扣0分罚款0元
违章显示罚0元扣0分,属于交通违法情节不严重要,需要到交警队接受教育,即可撤销该条违章。这种交通违法行为是需要处理的,只是不罚款和扣分。驾驶人携带本人驾驶证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罚,并把“警告”这个种类的行政处罚记录到当事人的驾驶证档案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麻烦就大了!
酒驾致人伤亡逃逸的能免于刑罚吗为什么
你好,驾驶车辆致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或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并具有一些从重处罚情节的话,将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单纯的危险驾驶罪。
前面所说的“有一些从重情节”指的是: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中,第一项就是你题目中说的酒驾,第六项就是题目中说的逃逸。
通俗的说,如果你是致人死亡,这两个情节将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如果是致人重伤,这两个情节中的一个将作为定罪的情节处理,另一个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普通的交通肇事,如果伤亡人数少,又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如果能够得到谅解,是有可能免予刑事处罚的(在检察院环节是不起诉)。但是,根据这个题目中的描述,同时具备酒驾和逃逸两个从重处罚情节,如果没有其他的从轻情节的话,判缓刑都有难度,更别说免予刑事处罚。
如果真遇上这种情况,个人建议还是积极赔偿,争取谅解,同时主动认罪悔罪,最后能争取缓刑就不错了,免予刑事处罚几乎不可能。
醉驾致人死亡出狱后还要赔偿吗
依我之见:被告人醉驾致人死亡,依法必然会由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被告人必须既承担刑事责任(坐班房),还必须承担民事责任(赔钱)二者缺一不可。
因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例经公安交警部门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依法就告知了受害人家属有权在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公诉时附带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本案进入法院审理后,法院必须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法院就本案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内容又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刑事部分”确认当事人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并依据《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结合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如题主所述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并在该判决生效后将被告人送交执行场所执行了所判刑罚。
另一部分则是“附带民事判决”,该部分民事判决根据致人死亡这一后果,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之规定并结合犯罪地上一年国民收入标题,以及死者及所承担抚养丶赡养义务的情形,再将受害人家属在处理该案时所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由法庭综合计算后依法作出被告人还应当承担“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判决。
依我之见:人民法院依法生效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所确定的刑事责任(坐班房)和民事责任(赔偿死亡损失等费用)必须全面履行。而被告人虽然坐满了班房仅仅是履行了“刑事判决部分”。
请问被告人:人民法院就本案所作出的“附带民事赔偿判决部分”你履行了吗?该赔付的钱款全额是否交付给了受害人家属?如果至今没有履行,或者还有剩余部分没有履行的话,依法必须全部履行。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可以缓刑吗交通肇事中悔罪的表现有哪些
本人认为,本案能判刑的概率很小。因不具备判缓刑的条件——必须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才有可能判处缓刑,而本案的量刑,最低也得4年或5年。下面简述理由:
首先,对本案构成何罪进行分折
从醉驾致人死亡这个事实来看,行为人无疑构成了两个犯罪:醉驾行为就是危险驾驶罪,之后致人死亡的事实,又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前罪是拘役并处罚金,后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罪并罚的结果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种情形下,法院判缓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那么,我为何在开头说判缓刑的概率很低?
那是因为,如果按上述判决了,可能会导致这个判决违反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所以,法官可能会用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取代交通肇事罪。而过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本案是醉驾致人死亡,应难以认定为“情节较轻”,在这种情形下,数罪并罚,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因此,就排除了缓刑!
其次,简述下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餐事罪之间的关系及适用规则
它们之间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类似一个大家庭,有很多成员,而交通肇事罪则是这个家庭中的一个成员。
在适用规则上,有如下考量:
——在一般情形况下,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普通法,而交通肇事罪是特别法,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定交通肇事罪。
——在特殊情况下——就是这种判决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时,则依罪刑相适应原则,不定交通肇事罪,而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三,本人认为,本案中如定行为人构成危险驾驶罪及交通肇事罪,则不能达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的基本原则的要求,因此,应认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及过失致人死亡罪,并实施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本案依据罪刑相适应的法律原则,行为人的刑期超过了三年,因此,难有被判的可能性。致于悔罪的形式问题,因已有人作了详尽的解释,本文就不再进行解答。
醉驾者死亡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醉驾肇事者自身死亡的,法律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报案之前死亡的,公安机关不应立案。
如果在公安或者检察院侦查阶段死亡的,侦查机关应予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死亡的,则应终止审理,或者查明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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