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开车的时候是需要注意安全的,一不下心就是会造成交通事故的,那么你知道危险驾驶罪构成累犯的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危险驾驶罪构成累犯的条件
危险驾驶罪符合条件可以构成累犯。
所谓累犯,是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一)一般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二)特别累犯:是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
(一)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二)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三)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四)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二、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为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
三、什么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的主、客观要件应表现为:
(一)主观方面。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二)客观方面。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因此构成此罪要求在客观行为方面,要同时满足四个方面的条件:
1、行为条件: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2、空间条件: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要在道路上进行。
3、对象条件:驾驶的是机动车。
4、情节条件:情节恶劣。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危险驾驶罪构成累犯的条件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危险驾驶罪是非常的危险的,很容易会造成死亡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