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未取得受害人谅解不能使犯罪嫌疑人免于逮捕。在刑事诉讼中,受害人是否谅解并不影响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逮捕和起诉。我将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阐述这一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有逮捕的权力。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如果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采取逮捕措施。而受害人是否谅解并不是公安机关逮捕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是基于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
即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也不能免除其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其后果应当由犯罪人承担。受害人的谅解可能在量刑阶段考虑减轻处罚,但并不影响犯罪行为本身的性质和后果。
进一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的态度只是其中一个因素,不能主观地决定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与否。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处理犯罪案件。
刑事案件未取得受害人谅解不能使犯罪嫌疑人免于逮捕。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法律程序,依法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同时严惩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