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流程和公司要把我们给直接开除了,有劳动合同,怎么维权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公司要把我们给直接开除了,有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 如果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 因工伤被辞退,公司也不管!该怎么办
- 员工自离,公司是不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去下家公司,然后由下家公司继续缴纳五险一金吗
- 劳动合同未签,但交了社保。如果公司单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公司要把我们给直接开除了,有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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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4日
关注那要看你是什么样的事情让公司开除的!
被公司开除了是否有赔偿,除以下几种情况没有赔偿外,其他都可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违反公司规定,说明劳动者没有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已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维护其个人合法权益。
以例示法:小张是某食品加工厂的包装工,入厂时与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在工作的第二年的时候因工作原因与包装车间主任发生矛盾,车间主任以小张不服管理为由上报工厂管理层要求解聘小张。当月,工厂管理层向小张送达《解除劳动合同书》,单方解除了与小张的劳动合同关系。
小张不服,依法向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某食品加工厂违法开除为由,要求某食品加工厂支付其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某食品加工厂答辩为:其单方解除与小张的劳动合同关系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属于合法解除。经过庭审,仲裁庭认定本案焦点为:该食品工厂单方解除与小张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否合法;根据举证规则:谁举张谁举证,该食品加工厂具有向仲裁庭举示小张具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情形的相关证据,但该公司没有举示,因此该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小张因此胜诉。
朱律师建议:用工单位依法可以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规定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具有该条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单方解除与之的劳动合同关系,反之,则不能单方解除。如用工单位在不具备单方解除条件仍强行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工伤被辞退,公司也不管!该怎么办
你这个法律问题,分两方面:
一是公司涉及违法解除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者你可以要求认定公司辞退违法,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这个恢复了劳动关系可能存在履行不能的可能,人话就是,回去上班了,公司给你穿小鞋,你在那里待不下,。同时,你不能获得一次性医疗及就业补助金,因此不建议恢复劳动关系。
二是工伤待遇赔偿。
首先,要求经济赔偿金,发生工伤不是单位辞退的正当理由,属于违法解除,除非单位有证据证明以其他合法合规理由,才能辞退员工,单位负有举证责任。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
法律依据: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关于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医疗及就业补助金,交通费及鉴定费。
工伤程序比较复杂。先确认劳动关系,如有劳动合同可以忽略此环节。再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服可以进行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之后,工伤鉴定,计算出赔偿的数额。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及医疗补助金向社保管理部门理赔,如果没有缴纳社保,申请仲裁。具体仲裁赔偿数额,各地区不尽相同,跟本人工资、缴纳社保基数及各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有关系,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确定申请的诉求数额和项目。
最后说明一点:在劳动存续期间发生工伤,无论是个人申请辞职,还是单位辞退,只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都可以要求一次性医疗及就业补助金,除非已届退休年龄。
具体法律依据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及各省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员工自离,公司是不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去下家公司,然后由下家公司继续缴纳五险一金吗
员工自离,就是员工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单位没有及时回复同意或是不同意而主动离开公司的行为;二是没有和用人单位打招呼直接离开。自动离职的行为不管属于哪一种,其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对重新就业和继续缴纳五险一金都有一定的影响。
第一,自动离职15天以上,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什么情况自动离职,没有和用人单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公司的行为,很多单位对这种行为都是按照自动离职来处理,在实际操作中,设定了一个15天的缓冲期。之所以要设定一个15天的时间,主要是能给彼此一个缓冲的时间,让离职者能够在这个阶段冷静地思考,或者回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作为用人单位来讲,有一个和劳动者联系沟通,了解情况的时间。这个缓冲期过后,如果用人单位联系不上劳动者,需要张贴有关公告,用公开形式告诉劳动者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如果15天过后,离职者还是没有和用人单位联系或是回来办理离职手续,那用人单位可按照旷工来处理,解除与离职者的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按照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自动离职后对员工的影响有哪些?一是对自身形象的影响。不管什么情况下离职,都要做到依法合规。如果用人单位三十天过后没有明确书面回复员工离职请求的,都可视为用单位同意离职,应当主动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当月工资,开具离职手续,这才是合理合法的离职。但是如果不打招呼,不办离职手续就离开,本来是自己有理的也就变成无理了,还让用人单位作为自动离职来处理,这对个人形象、求职声誉会有一定的影响。
二是办不了离职证明,会给自己造成很多不便。离职证明的作用以前我说过,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它既是从业经历的证明材料,也是到下家单位工作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凡是比较正规的单位,都需要离职证明。虽然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拒绝为员工开离职证明,但是由于你自己和单位在离职问题的处理上,已经产生了矛盾,开离职证明有可能会比较麻烦,甚至在离职证明上注明你是属于自动离职,或是因为旷工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离职证明,对个人职业生涯是非常不利的。
三是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受影响。如果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区内,下一个用人单位为你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有的地方也需要离职证明,也有的不需要;但是如果是跨统筹区办理或是以个人身份办理社保接续或转移,都需要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那是非常麻烦的。
第三,需要引起注意的几点启示。员工作为弱势群体,但是也要注意自身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这种保护是建立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基础之上的。从这个问题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跳槽时,尽量按照劳动法规的要求来办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良的影响。
二是做到有礼有节,不要冲动行事。自动离职行为带有冲动的性质,有可能将有理变成了无理。
三是当用人单位出现违法行为时,要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便于今后自己维权。
四是不管采取什么方式离职,都要记得索要离职证明。
总之,对于需要离职跳槽的员工,不鼓励采取不打招呼式的行为,合理合法,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这才是对自身权益的有效保护。劳动合同未签,但交了社保。如果公司单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则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补偿。由于已交了社保,则单位为劳动者交社保一事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协商,可要求单位支付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补偿、另外补签劳动合同。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