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见证遗嘱可以公证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遗嘱公证如何做精神鉴定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见证遗嘱可以公证吗和遗嘱公证如何做精神鉴定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 有遗嘱公证但无法办理继承公证,如何起诉胜率多大
- 遗嘱公证如何做精神鉴定
- 确认遗嘱效力和遗嘱公证的区别
- 房产证在别人手上怎么进行遗嘱房产公证
- 遗嘱有证人签字,可以不到公证处公证吗
- 我想问,为什么立了遗嘱后,老人去世了,还要再去公正生效?
- 伪造遗嘱和公证书能构成犯罪吗?
有遗嘱公证但无法办理继承公证,如何起诉胜率多大
遗嘱有效则应按遗嘱继承。其他人不配合且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遗嘱公证如何做精神鉴定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可见,立遗嘱人必须拥有完全行为能力且所立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才合法有效。
而70岁以上的老年人,比较容易出现神志不清的情形,导致在实务中,这些老年人所立遗嘱常常被其法定继承人质疑效力,公证处也不敢随意给此类遗嘱进行公证。
因此,老年人在立遗嘱或做遗嘱见证、公证之前,最好先去进行司法精神鉴定,以证明自己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及意识清醒、意愿真实,这样才能保证所立遗嘱的效力,降低法律风险。
确认遗嘱效力和遗嘱公证的区别
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
就效力来讲,如果遗嘱人既立有公证遗嘱,也立有律师见证遗嘱并且两者内容相互矛盾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房产证在别人手上怎么进行遗嘱房产公证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如果产权不属于老人的,则老人无权立遗嘱处分该房产,所立遗嘱无效;
第二,如果产权属于老人的,则老人可以立遗嘱,且可以进行遗嘱公证;但是在立公证遗嘱时需要提供房产证,必须将房产证从另一个儿子手中要回。
因为,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有证人签字,可以不到公证处公证吗
遗嘱必须有两个或以上与立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没有近亲属关系的人签字,可以不到公证处公证,这是新的民法规定的。
我想问,为什么立了遗嘱后,老人去世了,还要再去公正生效?
您好!
这就是目前的现状,确实对于老百姓办理继承手续造成比较大的麻烦,而且也没有充分发挥遗嘱的作用。
这里说说目前阶段,遗嘱的作用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还要办理继承公证。
遗嘱的作用遗嘱,目前仅仅起到指定继承人的作用,即便公证了,也不能解决继承的问题。
我们知道,如果没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由《继承法》(明年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所以,遗嘱目前的作用,就是提前指定好继承人。
但是,能直接根据遗嘱办理继承么?很抱歉,目前不行:
对于被继承人而言,遗嘱是生前行为,继承是身后行为。发生的阶段不同、主体不一样。
遗嘱的主体责任人是被继承人,而继承的主体责任人是继承人。即便有遗嘱,也不能阻止其他继承人的质疑、也不能直接凭借遗嘱继承。
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拿题主的情况:只有自己唯一一个女儿。
按理说,应该没有其他继承人来质疑或者争产了吧?而且父母都订立公证遗嘱了,凭什么还要再办理个继承公证手续?
其实不是这样。
对于题主父母来讲,必然有他们的父母、同样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完全可以提出质疑,这个权利是要为他们保留的。如果他们早已经先于父母过世了、总不可能提出质疑了吧?不好意思,这时候就要再证明:怎么知道他们去世了?总之,往好里说,就是要把继承过程办理的更加“严谨”一些。所以,遗嘱变成了一个依据,而不是作为可以继承的结果。
至于说会不会给继承人造成麻烦,只能解释为:每个家庭情况都不一样,不可能兼顾到,最简单的处理办法就是“一刀切”——不管你的情况是简单还是复杂,都要再走一遍继承公证的手续。
为什么还要办理继承公证手续?首先告知的一点是:继承的强制公证已经取消。在部分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可以直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的,不需要继承权公证。
先说句题外话,之前有过类似的案例:继承人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被拒绝,要求必须有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把不动产登记中心告了,赢了~
为什么大量地区依然还要继承权公证?
这里不发牢骚,只说说现实情况——
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能确定是不是还有其他继承人存在。如果直接给题主办理了房产继承过户,万一今后又“冒”出个继承人怎么办?最后责任归谁?所以,就要得有个公信力的机构出具一个证明。
这个证明,就是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
伪造遗嘱和公证书能构成犯罪吗?
伪造遗嘱将会导致两个直接法律后果:一是伪造的遗嘱无效,二是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一般不会构成犯罪。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如果伪造公证书将可能构成犯罪,因为公证书只能由国家公证机关出具,如果个人伪造公证书,将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该罪的量刑分为两档:一是基本处罚幅度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是加重处罚幅度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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