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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身自由的体现(人身自由的含义和内容)

admin1周前795

人身自由的表现主要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其含义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査和侵害的自由。

一、人身自由的表现

人身自由的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人身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

2.与人身自由相联系的人格尊严不受侵害;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提醒大家,如果公民触犯了法律,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必须由法定的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二、人身自由的含义

人身自由的含义是: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査和侵害的自由。它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自由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公民生存的起码权利。

三、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权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权的规定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和妨碍的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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