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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男童被男子堵在电梯里殴打三小时,你支持对施暴者判刑吗
必须判刑,而且要从重处理!
事情大概经过是这样的:
四川一名8岁男童乘电梯上楼,突然一名17岁陌生男子闯入,对其进行殴打和锁喉,后男子胁迫男童到地下室,对其进行了长达3小时殴打。男童家属报警,通过物业监控发现孩子行踪,孩子被解救后一度送到ICU治疗,头部和身体多处受伤,现已无生命危险。
施暴男子被捕后,家属声称他有精神病,有律师表示其不具备行为能力,不应该受到惩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样朴素道理应该继续被推崇,如果有些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责任是不能容忍的。
一名17岁成年男子对毫无还手能力的孩子下狠手,而且是持续三小时的殴打,即使他是畜生,应该被制裁。
家属单方面声称有精神病不可信,以往就有人利用此漏洞逃避责任,公安机关应该委托权威机构进行多次鉴定,查清真相。
即使该男子是真的精神病,监护人应该承担巨额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这么小孩子遭如此毒手,想必未来会有巨大心理阴影。
假如这名精神病男子被别人无故打死了,家属会要求追责吗?答案是显然的!
朗朗乾坤,一个暴徒如果得不到严惩,天理何在,难道要家长自己去寻仇?
有病救去治,治不了就关起来!
如果家属有意钻法律漏洞,那就应该承担刑事连带责任,未来也应该一同判刑。
床车自驾游在荒郊野地过夜安全吗
不安全。
在下使用床车(就是车上有张床那种)出行,一般不住旅社,而住在车上。我想就本问“床车自驾游在荒郊野地过夜安全吗”,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作者在鄱阳湖草原露营)
“床车自驾游在荒郊野地过夜安全吗”这一问,其要点在“荒郊野地过夜”,这一句挺嚇人。
是呀,你自驾游,用床车,不住旅社,等于经常性的住在外面,这个理,好像是存在的。
于是,便引来了一大群人,提出善良的忠告,并开出各种方子,教你不要住在水边,不要靠近山崖,另外更有好心人,教人怎样掌握求救方法、自救方法,更有甚者,建议准备家伙,什么棍哪、电筒匕首什么的,一旦有事,肉搏!当然,也不泛有好心的朋友提供野外报警方式。
这个世界,好人就是多。
但,床车自驾游者,为什么要在“荒郊野地过夜”呢?为什么呢,得给一个理由吧。
给不出理由,或理由不充分,人们便要质疑:床车自驾游,人们是否真的在“荒郊野地”过夜?
(作者在新疆赛里木湖露营)
上图是作者在新疆赛里木湖露营,湖水浩瀚,四周无人,这是典型的“荒郊野地”过夜了,实际情况呢?请看下图:
赛里木湖早晨,在这里,自发的聚集有许多车,这里不是公共露营地,只不过,起先有一人,停下来,扎帐篷,而后,陆陆续续来人。人们互不相识,保持着有动静大家都听得到,相互之间又不打扰的距离和默契。这是真实的露营状况。
(赛里木湖早晨)
今天,自驾游已经非常普遍,露营、过夜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全国各地,每天有万计的自驾车,在路上忙活,我们只要打开手机,随手点开一个咨询平台,便可以看到,自驾游同志们发出的视频、图片、文字。
朋友们不妨仔细瞧瞧,你会发现,几乎没有人单打独斗,在“荒郊野地过夜”。
为什么?因为没有必要。
您知道,自驾游同志,走的道,即便不是高速,也是省道、县道,至少乡道。需要过夜,随便多踩一脚油门,“荒郊野地”不就过去了吗,县城、镇上、顶不及一个小村庄里,也到处是花园,有人、有水、有卫生间。这过夜,怎么偏要选择在“荒郊野地”呢?
(作者在青海湖边露营)
我旅游一直住在车上,有时,那地方美,天气好,环境好,也睡帐篷。
去年夏,走胶东半岛,住海边,从连云港而青岛,再日照,再威海,再养马岛......所发照片,全是自己一个车在海边,形单影孑,有时候天气不好,起个风,下场雨,看上去怪可怜的。
但是,这是真实的吗?真实情况是:旁边有伴,不远处有居住者,并非是一个人。决非“荒郊野地“!
上图,青海湖,我们当时在湖边露营。请朋友看照片右上方,那儿有房子。不是说有房子便有保障。我们露营是交了服务费的,因为,青海湖每一段都包给了当地藏民,由他们管理卫生、治安,简言之,在他的地盘,交了费,我们有事,承包者有责任。所以我们是安全的。
(作者露营海边)
旅游,不是冒险。这个应该不需要讨论,自驾者出来玩儿了,不要扯上探险,真不是一回事。
假如,我们再进行一次假设:真有人走到一个荒郊野地,前无村后无店,又不得不住下来。怎么办。这事下面会说到。
至于真有人陷入了荒郊野地,一般来说,这事只有在非常困难情况下才会出现,什么是非常困难情况?这个你懂。
(走胶东半岛,住海边。请注意下面一图)
下图是上图的另外一面,从照片上,朋友可以看出来,作者露营地点,不远处有宾馆,也就是说,这个地方,有水有电有卫生间,堤岸下甚至有回廊,并非什么无人之地。
出门在外,虽说不主张靠近打扰别人,但,将自己的安全置于更多的人眼线之内,应该是选择过夜的基本思路。
现在我们来说上面的假设:某人床车自驾游,真的走在荒郊野地,坚持要过夜,或不得不过夜,那么,安全吗?
很明显,人脱离了群体,落单在大山或者荒野里,容易面临来自自然的、人为的威胁。人讲究社会性,所谓社会性即是人群聚合。有人群,就有互助,脱离了互助,便是个人面对一切,自动进入了不安全状态。回答是不安全,本文开头便说过。我认为,自驾游最好不要涉险。
(旁边有伴,不远处有居住者,并非是一个人。“
但,万一无理由涉险了呢,怎么办,建议两点:
一,这事主观性很重要。如果自己是无意识的,身不由己的陷入荒郊野地过夜,建议先点燃火堆,防动物。接着在附近藏匿好财物,防人(你有时间这么做)。而后,打开所有车门,安坐火边,看书、喝茶。同时电话告诉家人,并报警。
二,如果自己是有意识的探险,你活着就好这一口,咱就想“作”,不信邪,偏向虎山行那种。我认为,你一定是有备而来。钱财,就不说了,你早已藏好了。但打开所有车门,火边过夜,还是要做的。敞开车门,是防人的重要技巧,你以此告诉躲藏窥觑之人,“睢,一个穷游者,没意思。
千万不要“准备战斗”,那是找死。人家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必是有备而来,便是你有一把关公青龙刀,事发了,你够得着吗,早缴了。
建议打算虎山行的朋友带上两条狗,因为,它们忠诚且灵敏,有用。
(作者部分旅游露营照)
大家知道,床车自驾游者,只要在路上,每人都有一重要事必做:找窝。就是找住的地方,为此,“窝窝”软件应运而生,红得厉害。所谓“窝窝”,即各地的安全过夜之地。
网上确实有人,播放自己在某某地方,曾经历过什么什么。比如说,住在车里,外面下大雨,又打雷、又括风,此情景在家里也碜的慌,何况在车上。但是,这是事吗?谁没经历过。
个人认为,夸张床车自驾游在荒郊野地过夜者,多数是为了吸引别人眼球而行乱说,故意夸大其词,故意将自己的所谓自驾游说得惊险,都是噱头,是为了人家的关注,好赚取流量,目的还是银子。真实情况,没那事。这些人不会在荒郊野地过夜,仅拍个视频,给您看,烧个饭给你看而已,弄完,收摊,找好窝住下来,明儿再找故事,又拍。如是,循环。你当真,就错了。
好,本问就到这里。
云南两保安暴打金毛,狗主人付诸法律是否能够得到赔偿
第一这是人类社会。第二我国赋予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是至高权利。第三家犬管理条例现行有效。该狗只没有任何标识没有狗绳没有口罩,更没有主人在旁,属于野狗范畴。第四保安是保障其工作范围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为首)。对于上述犬只,大型犬只没有人能保证它不发狂不咬人(危害公共安全)。保安只是在工作职能和社会职能上进行处理,并没有违法行为。甚至可以参照紧急避险,无需负相应责任。依照因果关系说,狗主是完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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