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征地行政复议如何申请补偿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行政行为确认违法后赔偿程序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行政诉讼胜诉,赔偿如何落实
- 修高速公路征用农民土地,测量不合理,要如何申请补回
- 交警开的罚单复议成功可以赔偿么
- 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发放
- 行政行为确认违法后赔偿程序
- 北京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
- 行政复议对公职人员有什么影响
行政诉讼胜诉,赔偿如何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高速公路征用农民土地,测量不合理,要如何申请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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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提出复核;如果对符合仍然不满,可以提起诉讼程序。
交警开的罚单复议成功可以赔偿么
罚单复议成功的没有赔偿,只会对你原由的处罚进行撤销。
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发放
征地拆迁是一个持久战,取得合理的拆迁补偿是一场“硬仗”,而签订补偿协议之后,我们也不是马上就能拿到补偿款,那么,农村征地的补偿是如何发放到我们的手里呢?
征地补偿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因此对于农村征地安置补偿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三个部分。那么,这三个部分都是怎么分配的呢?
征地补偿怎么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根据该二十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
土地补偿费是指征收土地给与土地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虽然补偿是给与村集经济组织的,但是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内部进行分配,发放到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每一个成员手里。
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归农民自己所有,也就是说直接补偿给拥有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农民。这里所指的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指在被征收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也就是说,一般而言安置补助费是不发给农民个人的,只有在不需要进行统一安置时,才有可能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农民个人。
行政行为确认违法后赔偿程序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姓名、性别、具体的要求、事实依据和理由等。赔偿的途径分两种: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时附带提出赔偿请求或者先向赔偿义务机关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请求,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或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北京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事故后赔偿的重要证据之一,当事人若是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申请复核进行改变。
1、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
时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对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方式:书面复核申请。
2、受理复核的时间和处理:
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
方式: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方式: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次数:以一次为限;
结论:
(1)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4)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行政复议对公职人员有什么影响
行政复议对公职人员有影响行政复议是针对行政机关决定的一种诉讼程序,当公职人员受到不公正的行政行为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进行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公职人员可以利用法律手段来申诉和维权,这种行为可以使其得到公正的裁决,保护权益,避免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和损失。行政复议对公职人员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维权,保护合法权益,提高监督机制等。对于行政机关而言,行政复议也有很多好处,比如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失误和瑕疵,提高公信力和形象等。因此,行政复议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手段,对公职人员和行政机关都有巨大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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