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季节性临时用工如何支付工资计入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季节性用工法律规定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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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劳务费,到底如何入账?
个人劳务费报账一直是让大家头痛的问题,一方面个人劳务难以提供发票(税局代开发票嫌麻烦),另一方面很多公司财务要求提供发票,如何解决?
先来看看下面两个案例:
案例一
公司产品做宣传,在外面找了个高手,花3000元做了一个PPT,做完了要付款了,财务让拿发票,但是该技术是业余干这个,无法提供发票,该怎么办?
案例二
公司要搬到隔壁一栋楼,找了几个力工,200块一天。帮着把座椅搬运完后,要支付工钱了,也没有发票,怎么办?
其实,上述问题我们常会遇到,一些零星的劳务工作会找个人来完成,而对于个人来说,在取得这些收入的同时,要求他们提供发票真的是非常难。
那么,该如何来处理这些没有发票的事项?
无法取得发票,可以入账?
这里,我们需要明白,做账之前,会计人需要知道准则是怎么规定的,也需要清楚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差异所在,而千万不要把税法规定当成会计准则来做账。
《基本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三十三条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实质重于形式,会计确认计量应该按经济实质确认,发生了支出,就应该确认,发票只是一种形式要件,就算没有发票,还有支付流水凭证、有内部支付流程、有对方的签收证明,这些都是做账的依据,我们应如实按规定入账。
根据劳务费具体情况,计入相应成本或费用科目。
同样是干活,劳务费就要发票?
为什么给员工发工资需要做个工资表而不用发票,而请几个力工干活就需要发票呢?
其实很简单,因为员工和企业是雇佣关系,而力工和企业是非雇佣关系,也就是劳务关系。
而税法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当然不需要发票。而独立劳务关系,对方提供的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为什么要紧盯着发票不放?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要是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就准予税前扣除。但是实际中往往会依据《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来判断,没有发票或者取得发票不合规就不能扣除。
因为税务在实际征管中还是“以票控税”,简单的说就是,哪怕业务真实,没有发票,税局也可能不认可这笔费用,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
当然,这也不是说有发票就可以扣除,税前扣除首先是要建立在业务真实的基础上,业务真实就需要有证据链等实质性要件打底,发票这个形式要件也不可或缺。
确实无法获得发票,怎么办?
对于个人来说,提供发票唯一的方式就是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支付方凭借代开的发票税前扣除即可,所以对于文章开头的案例一,解决办法就是代开发票。
但是像案例二这总情况,代开发票也是件麻烦事情,但是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也给了一个方便。
28号公告规定:个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其支出可以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也就是按次不超过300-500,按月不超过3万。
所以案例二的力工支出可以凭支付凭据列支。
友情提醒:
1、企业如果经常发生的且金额大的业务还是需和正规单位合作,比如存在大量临时用工、季节性用工的单位,辅助用工较多的单位,可以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从而合规的取得劳务发票进行税前列支。
2、对于不可避免的个人劳务费,金额零星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造表发放,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达到起征点的,到税局申请代开发票。
可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具体所需资料通常包括:
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相关劳务合同等等;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对劳务费收入很高且经常发生,自然人会承担比较高的税负(旧个税法下要承担20~40%的累进税率;明年新个税法实施后,将并入综合所得,最高达45%的税率,具体如何代扣代缴,尚要等待税务部门的实施下载),可以考虑通过在税收洼地,由自然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公司等方式,通过核定征收形式,降低税负。
临时用工必须具备的内容
一、使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用人单位均应在区卫生局批准的使用计划内控制招用,需一事一聘、一年一聘。
二、用人单位要据实填报《临时工聘用计划审定表》,必须申明使用理由、工作岗位、使用期限、工资待遇等,并附上劳动合同。经区卫生局审核后予以实施。临时工
三、聘用单位招聘临时工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选用。专业技术等岗位临时工必须持有上岗证书,方可聘用上岗。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企业在临时性、季节性岗位上都使用临时工(或称短工),一旦工作结束,即行辞退。同时,不少企业利用临时工的廉价劳动力(工资低、无升工、年奖)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辞退方便的条件,在不少长期需要的岗位上也大量使用临时工。垄断行业里的那些不是正式在编人员或者说垄断企业的底层职工。
临时雇工和短期雇工的区别
短期工和临时工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短期工就是临时应急的,如小时工,忙时临时雇佣几个人,等这阵子忙完了就不需要了,而临时工其实跟正式职工一样的,仅是没有编制或者不在对应的体制内。
2,短期工可以随时通知不用来了,而临时工不能直接解雇。
3,短期工工资按照天或者短周期来结算,而临时工按照月薪结算。
4,短期工可以招呼下就不来了,而临时工需要走正式的请假流程。
季节性用工法律规定
季节工是临时工的一种,它是从事季节性生产劳动的工人,具有临时工的特点。
临时工制是企业等用人单位临时使用劳动者,到期可以辞退的用工制度。其特点是:企业为了完成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以合同的方式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所要完成的生产任务或工作,自主决定用工数量、用工期限,工作完成后即解除合同。
临时人员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谢谢邀请,临时人员属于短工群体,工作不稳定,根据新的劳动法要求,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有义务为临时人员买养老保险,但目前临时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存在一些困境:
(一)部分用人单位以短工临时工为由,拒绝与临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拒绝购买社保。
(二)部分用人单位以临时人员在老家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同年度不能重复参保养老保险为借口,拒绝为员工购买社保。为规避社保部门调查临时人员参保情况,同时减轻企业社保开支,同临时人员协商,开具户籍地参保居保证明,单位返还300元现金作为社保补贴,由临时人员自主参保社保。
(三)早期大龄人员参保养老保险,临时参保社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缴费年限不足15年,拿不到养老金。
建议临时人员不管从事工作时间长短,只要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要有意识参保社保,企业不愿签合同和购买社保,可以依法向当地人社局仲裁部门举报,及时维护自己权益(单位缴纳基数的20%,个人缴纳基数的8%,)。如临时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自主缴费至15年,领取社保养老金;也可以将社保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退休,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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